第563章(1 / 2)

他的回答竟然是没有原因!

简然摇了摇头:“算了,以后我不跟你讨论权南翟的事情了。这件事情你想不通,我跟你说再多也没有用。”

秦越这个男人固执起来是真固执,这也是这么多年来,简然唯一一件拿他没办法的事情。

简然上前两步,准备进病房,秦越却一把把她拽了回来:“简然,你在生我的气?”

嗯,知道她有可能生气,这是他进步的表现,简然很满意,冲他微微一笑:“我没有生你的气。”

秦越:“那你为什么不跟我讨论了?”

秦大总裁,拜托!

她再跟他讨论下去,才有可能生他的气吧。

第991章:姚烈???

谁说秦越固执?

要是他真的固执己见,听不见简然的劝,那么他此时此刻绝对不会出现在这里见这个让他非常不满的人。

眼前高大健壮的男子三十岁左右,年纪轻轻,意气风发,只是看这外貌,确实算得上是个中翘楚。

但是秦越看他却是越看越满意,别以为脱下了往日那一身整齐得一丝不苟的西服换上了休闲服饰,他就会对他另眼相看。

男子比秦越先到,但是他未曾落座,一直站着等秦越,看到秦越来,他立即礼貌谦恭地喊了一声:“秦总!”

秦总?

秦越并不喜欢这个称呼,脸上却没有表现出任何不满,还是用他一贯高冷的眼神瞟了男人一眼,什么都没有说。

叫他秦总,那么证明这个人并不是找他谈私事,而是来和他谈生意的,找他谈生意自然还用不着他亲自谈。

秦越不说话,那么自然有人替他说话,跟随他而来的刘庸很快站了出来,道:“姚先生,华齐公司跟盛天合作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如果你今天是来谈生意的,那么请跟我来,我让熟悉华齐业务的同事接待你。”

刘庸跟在秦越身边几十年,做人真是越做越精,这番话说得好听,实则是告诉姓姚的,他们的总裁大人不负责接待工作。

被称为姚先生的男子怎么会听不出刘庸的话中有话,却是一点也不气恼,他说:“我不是来跟你们谈生意的。我是特地来找秦总裁谈私事。”

刘庸瞟了一眼主子,见主子没有任何搭理姓姚的意思,他又说:“姚先生,我们的秦总日理万机,甚至不会比你们国家的总统闲,他可能没有时间跟一个陌生人谈私事。”

“秦叔叔,你既然来了,何不听我说说。你之前给我一年时间办的事情,我做完了。”虽然他并不想唤秦越一声“秦叔叔”,但是为了抱得美人归,他也豁出去了。

“姚先生,你以为我们秦总……”刘庸还想说什么,被秦越突然出声打断,“刘庸。”

“秦总,那我先下去了。”刘庸跟在秦越身边几十年,秦越一个动作一个眼神,刘庸就知道该怎么做了。

刘庸一走,秦越清冷的目光一转,看向姓姚的男子,盯着他道:“我给你五分钟的时间。”

秦越给五分钟时间让男子想办法留下他,如果这五分钟时间里他能说动秦越,那么秦越就能抽更多的时间给他。

如果这五分钟内那人没有说动秦越,那么抱歉,秦越不会再在他的身上多花一分钟的时间,所以这五分钟很关键。

“秦叔叔,我叫姚烈。今天我来找你,是请你同意我和你的女儿交往。”姚烈直接表明来意,没有转弯抹角。

毕竟他只有五分钟的时间,这五分钟关系到他能不能跟秦乐然正大光明地在一起,他必须要好好把握。

他只说了这么一句话,便没有再说下去的意思,在等秦越开口,果然秦越发话了:“姚烈?你叫姚烈?”

“是,我叫姚烈。”姚烈点头,有着晚辈对长辈应该有的态度。

秦越盯着他,再次将他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又问:“你有什么能耐让我同意你跟我的女儿交往?”

想到有人要从他的手中抢走秦乐然,秦越是非常不开心的,但是为了让女儿开心,他在忍着。

如果不是极力忍着,在这小子开口说第一句话时,秦越可能就一拳头挥过去了,像上次揍他那样揍他。

“我会像你疼她那样疼爱她。”这是姚烈跟秦越谈判时说的第二句话,字字铿锵有力,有着让人信服的魄力。

“你能像我疼她那样疼她?”秦越轻笑了一声,清冷的眸子中微微染上了些许怒意,“漂亮的话没有人不会说。”

“是。”姚烈点头,漂亮的话谁都会说,但是能不能做到又是一回事,所以他说不出太漂亮的话。

其实也不需要姚烈多说什么漂亮的话,他所做的一切,便是他对秦乐然感情的最好证明。

“你说是?”秦越挑了挑眉,满脸满眼都是对姚烈的不满,让他又有想要揍人的冲动了。

这是未来女婿见岳父时应该有的态度么?难怪这么不招人待见,原来是不会说人话。

“我同意您的观点,好听的话谁都会说,但是不一定都能做到。”为了不让未来岳父误会,姚烈解释。

“你就是华齐公司真正的大boss?”秦越倒是没有再提秦乐然,微微想了想之后抛出这么一个话题。

“是。”姚烈点头,不卑不亢。

秦越又道:“我再给你两年时间,等你把华齐现在的业绩再翻两倍的时候再来跟我谈你和我女儿的事情。”

姚烈终于急了:“秦叔叔,你……”

看到姚烈急了,秦越总算满意了一些,他又道:”不过这两年,我不会阻止你们交往。”

秦越是一个从来不会向别人妥协的男人,为了女儿,他第一次放弃了自己的坚持。

当然,秦越能够放下偏见,重新去认识这个想要抢走他女儿的男人,并不仅仅是因为女儿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