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长皓撇撇嘴:“凯特,是我家狗。”
“这是什么鬼名字?混血?”
“没文化,凯特,英文名cat,懂否?”余长皓白了她一眼,一本正经地回答道。
“我和凯特比较熟啊,我可以帮你养的,皓子哥。”孙童童坐在沙发上,腿上搭着余长皓的外套,小口小口地啜着水,接话道。
“你白天上班本来就很忙了,还要来看看孙指导,晚上回去就好好休息一下吧,养狗挺费精力花时间的。”余长皓委婉地拒绝了孙童童的好意。
“我就不费精力花时间?你觉得我看起来像是很闲吗?”易亦珏嚷嚷道。
余长皓郑重其事地点点头:“是的,尊敬的待业青年。”
易亦珏把腰垫抽出来砸过去:“滚蛋,还凯特,伊丽莎白我都不养。”
最终,易亦珏还是把余长皓家的凯特带回了自己家来:“卧槽,是只泰迪啊,啧啧啧,余长皓口味够重的啊。”
王芳萍不解:“为什么养泰迪就是口味重?”
易亦珏笑而不语。
“我倒觉得这孩子真是不错,以前吧,我想撮合他俩只是因为老孙和童童都喜欢他,现在连我都喜欢他了,多勤快多懂事啊,老师生个病忙前忙后的把一切都鞍前马后地安排得妥妥帖帖的,又是医生家庭,素质高不说,以后生个病比较方便,童童又正好是护士,都在一家医院,哎呀,亲上加亲啊……”王芳萍一边换鞋一边感慨道。
易亦珏:……妈,您可别再坑您女儿了啊。
因为余长皓现在基本住在医院照顾孙礼的缘故,易亦珏的乒乓球训练就这么戛然而止了,不过应付应付拍摄是差不多了,毕竟不是要达到专业水准,她尽了人事,剩下的就要仰赖导演的镜头切换和后期剪辑师们了。
易亦珏现在每天的工作就是在家吃吃喝喝睡睡,珍惜为数不多的假期光阴,时不时出去遛遛凯特,顺便跑跑步,锻炼一下身体,在新戏开机前把体重降回90斤。
这天从余长皓家带过来的狗粮没有了,易亦珏打开百度地图搜索了一下附近的宠物店和超市,最近的一家沃尔玛开车都要半个多小时,已经换了家居服的死宅易亦珏实在懒得再换衣服出门了,想了想,拍拍凯特的头,把它放到地上,走到厨房打开冰箱门:“咱别那么娇气,今天就将就吃点剩菜剩饭吧。”
冰箱里有昨天王芳萍和朋友出去吃饭,响应光盘行动打包带回来的一些剩菜剩饭,一个小炒肉,一个炒青菜,和一个里面不知道煮了什么肉的汤。
易亦珏有些食物洁癖,是不吃这种用汤泡着,不知道多少人的筷子在里面搅过的涮筷子水里的东西的。洗净了手,把长条的青菜拿出几根放到菜板上切成小丁,倒在玻璃碗里,依次用微波炉热了一下,分了一些小炒肉和青菜在汤里,端到凯特面前:“吃吧吃吧。”
当易亦珏端着碗回客厅一边吃一边看完了一整集韩剧之后,再回到厨房,见凯特窝在角落里,目光炯炯地瞅着她,像是在瞅一个杀父仇人一样,易亦珏一愣,转头看了看地上基本没怎么动的饭菜,歪着头想了想,端起碗来,走到凯特面前蹲下,又把碗放到它面前:“你瞅啥?没狗粮了,要吃就吃,不吃拉倒,怎么这么娇气呢?这有肉有菜的,多好啊,你比我还多一个菜呢,还比我吃得好呢,不满意啊?”
见它窝在角落里不动,易亦珏继续碎碎念:“不满意拉倒,小爷我还得哄着你吃?爱吃不吃,吃了自己洗碗。”
易亦珏哼着跑调的歌左晃右晃地洗着碗,余光瞥见凯特目光呆滞地望了那碗“狗粮”半晌,颤颤巍巍地离开去了客厅,背影怎么看怎么可怜,怎么失落。
易亦珏奇怪了,这狗不喜欢吃就不喜欢吃吧,不吃就得了呗,不至于这么抵触啊,看来是被余长皓给惯坏了。
唔,看来余长皓很宠他家狗嘛,会宠自己宠物的boy应该也会很宠女朋友。易亦珏欢快地哼着跑调的歌想着。
易亦珏用毛巾擦手时忽然觉得不太对劲,似乎,似乎,昨天王芳萍女士回家的时候说,打包了没吃完的狗肉带回来,放在冰箱里,要吃就自己去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