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羽琦!她来这干嘛?林风疑惑的望着进入这家在北-京算得上高档的中式酒楼。 M在林风记忆力,刘羽琦并不是会这么奢侈的人。她的出生很平凡,之后是想要成为一名最优秀的啦啦队,来到首都。可惜这一行并不是那么好闯的,若不是遇见林风,恐怕刘羽琦就要迷失在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里。因此,她平常是个很勤俭节约的人,很少会来这么高档的地方。
今天是怎么了?
“嗨,羽琦,今天真漂亮,站在这里,可真是应了李白那句——三千粉黛无颜色!”一名一眼看上去就知道是公子哥的年轻男子迎了出来,热情的上来就想给刘羽琦一个拥抱。不过却被刘羽琦轻巧躲开,捂嘴一笑。
“李公子,你实在谬赞了,我可没你说的那么漂亮!”刘羽琦笑说。
“谁说的,我说你有这么漂亮,你就有这么漂亮!放眼整个京城,我就没见过像你这么清纯,性感,漂亮的女孩子,还自食其力,在如今这个社会,你这样的女孩子实在太罕见了。”这个李公子恭维说。
刘羽琦连连轻笑,随即在李公子的陪同下,一起进去。
“三千粉黛无颜色,还真会掰。明明是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而且这明明是白居易的《长恨歌》里面的诗句,怎么扯到李白头上了。”林风摇摇头,一脸的不屑。
伊万卡古怪一笑。
“林,你认识这个女孩子吧!”伊万卡轻哼,“可是现在看见她和其他男生进去,吃醋了吧!”
林风没好气的瞪了一眼伊万卡。刘羽琦虽然挺漂亮的,但是自己对其却没有什么感觉。纯粹一个小妹妹一般的感觉。
“小妹妹?林,你对女人还有这种兄妹之情?”伊万卡调侃说。“我看你是看对方年轻,故意放着不吃,等以后蜜桃成熟了再吃,结果谁料到却被人采摘了,而心里发酸吧!”
伊万卡虽然没谈过恋爱,但是对於男人的心理状态,却是把握的很准的。因为他父亲就是这么个人。林风虽然不凡,但也是个男人。
林风此刻觉得是百口莫辩。继续争执,那也争不赢。自古以来。女人和男人吵架,男人就没有赢过。当然,据说曾经男人和女人吵架,男人赢过。不过后来这些和女人吵架能赢的男人,最终都是孤老而死。最后在《达尔文进化论》的理论下,这些吵架能赢过女人的男人,也就慢慢绝种了。
“咦,他也来了。林,这下似乎你的小情人要有麻烦了。”伊万卡指着停在前面不远的一辆阿斯顿-马丁说。
林风抬头望了下,刚才那个自我感觉良好到爆棚的贵公子,也出现在这中式酒楼前。这是巧合。还是就是冲刘羽琦而来?林风皱眉。
“怎么,担心了,我看还是进去看看吧。那么可爱一个女孩子,要是被这种人给玷污了。那可是一辈子的恨事。”伊万卡打开车门,走了下去。
对於刚才那个女孩,她还是挺有好看的。看上去挺清纯,可爱的。穿着也不是特别的好,也就很普通的都市时尚女生。受到富二代的邀请,到这么高档的地方,通常会是很兴奋的,而且对方亲自出来迎接,那女生通常会被顺便占点小便宜,一个拥抱啊,亲吻什么的,但是刘羽琦却没有如此,而是巧妙躲开,进退有礼,没有失了自己的底线。这让伊万卡很喜欢。
林风点点头。对於刘羽琦,林风也是挺喜欢的,虽然这个喜欢并不是男女之间的那种喜欢,但是却也不能接受刘羽琦被贵公子那种人玷污,如果那样,实在是对刘羽琦的一种侮辱。
随后,两人进去询问了一下服务员,在刘羽琦他们隔壁要了一个包间。当然,像这种高档酒楼,包厢之间的隔音效果,那自然是不用多说的。就算在隔壁,也听不见隔壁有什么声音。不过这距离近一点,万一发生什么事,总能有个照应。
“好了,先不管那里面,就算那些家伙想要做什么坏事,也不会在这酒楼包厢里。我们先吃饭吧。”林风将菜单放到伊万卡面前。
伊万卡惊讶的扫了林风一眼。就算这刘羽琦和林风没什么关系,但男人的占有欲那是极为强烈的。刘羽琦这么漂亮的女生,林风会接受她和一些不靠谱的男生在包厢里喝酒,这个是要说林风自制力好呢,还是说林风不是男人呢?
“我说过,我和她真没什么关系。我不会看见她白白上当吃亏,但也不会太早出手救她。让她留个教训,我觉得挺好的。毕竟这次是我们运气,意外撞见她。万一我们没有被那个贵公子给打岔,恐怕我们不会来这里,也不会撞见她。那她最后吃亏上当,也怪不了谁。”林风淡淡说。
伊万卡眼珠转了下,盯着林风,似乎要将林风看出花来一般。
“好了,点菜吧!”林风指着菜单说。
伊万卡见林风一脸坚持,也就不再多说,专注於菜单之中。来中国这么久了,一年多时间,伊万卡一般来说都是吃的西餐,反正北-京西餐厅多,而且地道的西餐厅也不少,因此平常她甚少吃中国菜。今天来了,她自然也不会客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