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失踪(1 / 2)

浪迹异星 李小罗 5953 字 9天前

李凌本站在原地以为是黑族的其他部落,因为刚听音都差不多嘛。不过当看见他们拔刀的时候,李凌倒以为自己被发现了身份眉头一紧,不过一听黑族狗这话,他大约知道这只是黑族的对头。也没什么好说的对方既然这么快就拔刀动手,明显是想抢劫杀人。自己现在怎么也是血堆里出来的人看这么二十个人冲来并不害怕。李凌看着对方冲来没有动,他在仔细看听确认了附近只有二十人,他们都向自己靠近。当白鄂虎与白眼狼都以为这只是一个力大的傻子被吓呆了,自己一方二十人个个身手都不错,顶尖的白族勇士。当第一个身手敏捷的汉子抢先一步挥刀砍向李凌脖子的时候,他嘴角都露出了一丝得意,我是白族跑的最快的这功我拿了!李凌早打好了算盘,在这自己不熟悉的山林,如果对方逃自己还真可能放走一两个祸害,所以他一开始也想到杀人灭口,这天气也再好不过了。这时候李凌动了,他一下蹲闪身向前,那第一个好手只见眼前一花,自己刀前的傻子已经不见。然后就觉后脑一震失去了意识,后面的人也只见那傻子躲过了一刀,自己的兄弟伙往前扑倒,也没在意,自己这么多人乱砍死他就得了,结果只见一阵刀光棍影,一伙人全被一棍敲的摊到在地,李凌是乱敲的,怎么顺手怎么敲,主要目标是身体或者脚,李凌不想让对方逃走。白鄂虎是被敲中的头脑袋都裂了立死过去,头上一条痕迹看起来真成了白鄂虎,其他几个没死的在地上哀嚎,白眼狼比较幸运的只敲碎了小腿...算伤最小的一个,主要是他闪的稍微快点,不过还是没有李凌的棍快。这时候白眼狼看见周围躺这么多自己人,而对方那一人站立在中间脸无表情,这时他想起来才冷汗直冒,我们现在这是待宰的羊吗?这人简直就是吃人的恶魔啊。李凌确认都没人能跑掉之后就开始一个一个区了结他们,这次是只敲头身体,一棍直打心脏,震碎让对方死的痛快些,主要爆头实在太不好看了。

白眼狼眼看剩下几个伤者陆续被敲死,再也受不住压力,爬在地上就磕头说:“壮士饶命!我是白族族长之子,饶我可换黄金!”他本想说换牛羊的,不过看对方有熊鹿了,也只有先胡说黄金了!李凌停下手仔细看了他一眼问道:“你叫什么,为什么要杀我?”白眼狼一见对方说话,虽然说的黑族语似乎不太连贯,不过自己现在说话也貌似很哆嗦,也没注意就说:“我叫白眼狼!是我们瞎了眼,想抢你的猎物。”“为什么要抢?”李凌尽量问得简单点,自己黑族语并不很流利。

”壮士,我们白族来了八王子,我们要招待王子设宴款单,需要好的猎物?”

“王子?什么王子?来干嘛?”李凌并不知道王子是什么意思,结果这话到提醒了白眼狼!想起王子来搜人,当初给了自己一张画像,自己粗看了下就是个年轻人,和这人脸还真有些相似,不由得在雪地里冒起了大汗!我靠你个八王子,你搜索的难道就是这个杀神啊!不由得眼了一下自己的衣包位置,里面就是有这张画像。

现在李凌对于这白眼狼的观察可是很仔细,这些自然逃不出他的眼睛。李凌也没动就说:“拿出来!”白眼狼只有拿出来,只见是一张画像并写了些字,不知写的什么字,反正大约就像古代那种抓人犯那种图。只见图上那人和自己到有几分相似,帅些黑些有胡子,一身以前穿的那风衣和衣帽,还多了一些豪放英武之气,自己貌似没这么英武啊!这白眼狼可算是肯定了,这画里就是这个杀神啊,刚那杀人那一刻可不就是这鸟样!虽然没有这画上帅!

白眼狼的震惊后想掩饰,不过他还没说话就只见李凌的棍子到了他脑门,顿时白眼狼失去了意识。李凌并不是好杀之人,但是这是不得不杀,当对方拔刀冲来就注定了这种后果,他现在需要时间融入到这个世界,容不得出现差错。对于现代人来说,一个人真和一个国家机器正面对干是没有什么胜算的。

李凌就近找了一个洞,把这些尸体和武器全都丢了进去,只有在白眼狼身上到搜到两个银锭和几张像银票的东西,李凌收到自己包里以后研究。然后李凌用一个大的石头堵好,然后用土石封好再用雪覆盖。把战斗的地方也清理一遍,并把熊和鹿也简单掩藏一下后,李凌找了两把细树枝飞快的往熊洞飞奔,李凌才想到消灭痕迹,李凌半小时就跑回了熊洞,观察好后把白眼狼一行和自己的往黑族南方的痕迹全部扫了一遍,李凌看这天气大约在下一夜或许也不会有任何痕迹了,但是为了小心起见李凌还是做了一遍,这样多花了近一小时,李凌回到战斗的地方,观察一切没有异常,取出熊和鹿用木架继续开始往黑族方向走。

李凌一路走一路开始想,现在大夏国似乎已经有开始搜索我的迹象,虽然那图对比自己也认为不是很像,但是那白眼狼应该是认出就是我,自己以后应该怎么办?想到那画的图李凌就动了心思,我先改变些容貌气质吧,虽然黑风寨的族人都基本见过我,但估计也不是很熟悉,改一些小特征还是可以的,而且这画也毕竟完全不像自己平常的样子比较正气英武,自己或许可走文弱点的路子,奸诈猥琐型?!毕竟自己以前比较宅男,这个应该算是我本心出演难度不大。

李凌打定主意就一路调息加力的往回走,直到天色朦胧李凌才走到黑风寨的后山,李凌实在也累透得不行,只见山寨中那广场中有火把通明,似乎还有歌声?李凌却累得顾不得这么多,占在后山山口的一个位置,估计声音能到寨中就扯起嗓子向下吼道:“嗨!!!黑山大哥,兄弟们来帮帮忙啊!”李凌想喊秦雪貌似不合适,喊黑羽黑土族长似乎也不妥,最后喊了前晚上结交的黑山几个年轻小伙子,年轻人嘛好说话!

李凌这边到寨子了,白族那边可急坏了老族长,自己的两个有本事的儿子都没回,今天眼皮也一直跳,众人只得安慰道:“族长放心吧,有十八个白族的勇士保护呢,白虎那小子更是百年难见的勇猛,去年还砸死一头野猪呢!可能是打到大的猎物了一时回不来,在山林过夜对于我们来说不是家常便饭?!眼见天黑老族长也无奈。

话说追李凌的这伙人就是白族族长的大儿子和二儿子一伙,老大叫白鄂虎,老二叫白眼狼,他们这的白眼狼可没有地球那样的意思,在这里是褒义,老大身强力壮一脸彪悍,老二就比较瘦细显的比较阴沉。昨晚八王子一来白狼寨,老二看见八王子的一身装束和随从人马,点燃了他心中对地位的野心渴望。听说这次八王子来这山边是搜索什么人,还发放了几张画像,这画像看起来很普通,大家也都只以为是一个逃犯,因为之前很多大夏的逃犯往这边疆的山林里跑来隐居或做强盗什么的。所以大家也没怎么在意,只需要招待好八王子就是一件美差。

今早一大早白族长就吩咐自己的两个得力的儿子上山打猎,为了给八王子搞点好野味,可在这天气打猎可不好打,最近已经开始下雪,再过几天到山外的路都会被封了,野兽也大多进了窝。这时候老二就想到了夏天发现的一头棕熊,就在南边的一个山腰洞里,当时自己带人去,不想这熊貌似成精了,弓箭都射不透,还凶猛无比,当时自己折了一个手下,今天有老大在让他去打,打成了有自己功劳,失败了万一老大死了,自己嘿嘿不就是白族未来寨主了嘛?山林族人多崇拜勇武,所以白族里的人对老大白鄂虎都很崇拜,自己虽然头脑聪明,为族里各种出谋划策出了不少力,但是并没受到多少尊重,眼看老爹最近几年就要交接寨主之位给老大,昨天看到八王子的一行人马,更觉得自己应该做点什么。于是他就向老大怂恿道:“大哥,打些兔子狐狸对八王子来说没有新意,我知道有一只熊在南面一山洞里,如果能献给八王子一只熊,那么八王子说不定封大哥做个大夏的官呢。”白鄂虎一听觉得有理就叫老二带路,于是一行人就摸到了熊洞外,结果发现那有熊的踪影?不过随即发现地上的血迹以及一条路迹,这熊被别人打了拖走了。这些人中不乏好手,一阵搜索就确定对方就一人,昨晚在此休息一夜,今早向南黑寨方向早上刚走,离现在不过一个时辰。

这时候老二就又动了心思道:“这天气,对方一人拖着这么重的东西定走不快,且黑族和我们白族世代仇怨,咱们兄弟和十八个部落勇士,这还有什么说的?”大家眼中都传递着一个心思-抢劫杀人。

说是说对方只走了一个时辰,结果白族人一伙也追了一个时辰,要不是雪地上痕迹越来越新,他们都快以为自己想错了,只有加快再追。当他们追了两个时辰后看到李凌的时候,这伙人中最沉稳的老二都有一股莫名的怒气,你这厮跑这么快干嘛!如果他能冷静下来仔细想想的话就会再慎重一些,如果一个一般人在山林里行走一时辰也就十公里左右,但是再带一个近几百斤熊的话,再这高低不平的山林这速度可不是除以二这么简单,一般人能拉动都不错了。就算一个很强壮的部落勇士,估计速度也得除以三,他们加速追大约速度是一时辰十公里,对方按时辰走了二十公里带一个大熊实力远在他们之上啊。不过没等他们细想,当看见李凌听他们话停下,看清了那简易的木架子上不仅有只大熊还有一只鹿,白族人眼睛都红了,其他想法的早就飞到天边去了。老二老大一对眼,都是一片血红,直接抽出了刀,喊一声:“杀掉这黑族狗,抢迷花鹿和黑熊!”他把迷花鹿放前面,是因为在大家眼里迷花鹿可是好东西,是一种名贵的药材,有大补等各种功效,献给皇帝都可以做贡品的,价值上千金且有价无市。因为迷花鹿这东西对环境要求高而且听力生性胆小,一两里外的人步行声都会惊动跑,而且他很机灵敏捷就算发现了它,它在森林雪地里跑的像风,所以基本上人类没法捕捉的,可李凌只是想到多百多斤肉而已。

话说追李凌的这伙人就是白族族长的大儿子和二儿子一伙,老大叫白鄂虎,老二叫白眼狼,他们这的白眼狼可没有地球那样的意思,在这里是褒义,老大身强力壮一脸彪悍,老二就比较瘦细显的比较阴沉。昨晚八王子一来白狼寨,老二看见八王子的一身装束和随从人马,点燃了他心中对地位的野心渴望。听说这次八王子来这山边是搜索什么人,还发放了几张画像,这画像看起来很普通,大家也都只以为是一个逃犯,因为之前很多大夏的逃犯往这边疆的山林里跑来隐居或做强盗什么的。所以大家也没怎么在意,只需要招待好八王子就是一件美差。

今早一大早白族长就吩咐自己的两个得力的儿子上山打猎,为了给八王子搞点好野味,可在这天气打猎可不好打,最近已经开始下雪,再过几天到山外的路都会被封了,野兽也大多进了窝。这时候老二就想到了夏天发现的一头棕熊,就在南边的一个山腰洞里,当时自己带人去,不想这熊貌似成精了,弓箭都射不透,还凶猛无比,当时自己折了一个手下,今天有老大在让他去打,打成了有自己功劳,失败了万一老大死了,自己嘿嘿不就是白族未来寨主了嘛?山林族人多崇拜勇武,所以白族里的人对老大白鄂虎都很崇拜,自己虽然头脑聪明,为族里各种出谋划策出了不少力,但是并没受到多少尊重,眼看老爹最近几年就要交接寨主之位给老大,昨天看到八王子的一行人马,更觉得自己应该做点什么。于是他就向老大怂恿道:“大哥,打些兔子狐狸对八王子来说没有新意,我知道有一只熊在南面一山洞里,如果能献给八王子一只熊,那么八王子说不定封大哥做个大夏的官呢。”白鄂虎一听觉得有理就叫老二带路,于是一行人就摸到了熊洞外,结果发现那有熊的踪影?不过随即发现地上的血迹以及一条路迹,这熊被别人打了拖走了。这些人中不乏好手,一阵搜索就确定对方就一人,昨晚在此休息一夜,今早向南黑寨方向早上刚走,离现在不过一个时辰。

这时候老二就又动了心思道:“这天气,对方一人拖着这么重的东西定走不快,且黑族和我们白族世代仇怨,咱们兄弟和十八个部落勇士,这还有什么说的?”大家眼中都传递着一个心思-抢劫杀人。

说是说对方只走了一个时辰,结果白族人一伙也追了一个时辰,要不是雪地上痕迹越来越新,他们都快以为自己想错了,只有加快再追。当他们追了两个时辰后看到李凌的时候,这伙人中最沉稳的老二都有一股莫名的怒气,你这厮跑这么快干嘛!如果他能冷静下来仔细想想的话就会再慎重一些,如果一个一般人在山林里行走一时辰也就十公里左右,但是再带一个近几百斤熊的话,再这高低不平的山林这速度可不是除以二这么简单,一般人能拉动都不错了。就算一个很强壮的部落勇士,估计速度也得除以三,他们加速追大约速度是一时辰十公里,对方按时辰走了二十公里带一个大熊实力远在他们之上啊。不过没等他们细想,当看见李凌听他们话停下,看清了那简易的木架子上不仅有只大熊还有一只鹿,白族人眼睛都红了,其他想法的早就飞到天边去了。老二老大一对眼,都是一片血红,直接抽出了刀,喊一声:“杀掉这黑族狗,抢迷花鹿和黑熊!”他把迷花鹿放前面,是因为在大家眼里迷花鹿可是好东西,是一种名贵的药材,有大补等各种功效,献给皇帝都可以做贡品的,价值上千金且有价无市。因为迷花鹿这东西对环境要求高而且听力生性胆小,一两里外的人步行声都会惊动跑,而且他很机灵敏捷就算发现了它,它在森林雪地里跑的像风,所以基本上人类没法捕捉的,可李凌只是想到多百多斤肉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