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后金侦骑不懈的搜索,终于有了收获,又过了三天之后,传来消息,有人四天之前,在托克托看到额哲的大军,正在向东北疾行。
得知消息的多尔衮急忙找来地图,一看之下,大吃一惊,猛地一拍桌子,说道:“不好,他去了归化城!”
于兴殷勤地端着个大铁水壶,挨个房间地前去给客人添热水,他是归化城内最大的客栈,悦来客栈的一个跑堂的小二,他虽然年方二十三,然而他做小二已经有十年了。
从小他就没了父母,幸得悦来客栈的于老板可怜他,收留了他,又给他起了名字叫于兴,他从小便生长在这里,十三岁时,正式成了这家客栈的小二。
客栈一楼的一个老客户笑着骂他:“兔崽子,这会咋这么勤快了,老子以前住你这里,也没见你一天送几次热水。”
于兴陪着笑,只不说话,进屋给他添了热水便出来了,他沿着一楼的房间逐渐走了个遍,很有礼貌地敲门,询问客户是否需要热水。
大多数客户都会拒绝他,因为这小伙子上午已经送过一次热水了,而今刚刚中午,房间内的水还没有喝完。
于兴一路行来,慢慢到了客栈的三楼,他看看左右无人,急忙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拍了拍身上的灰,这才拎起水壶,来到三楼最里面的天字一号房间门前,轻轻敲了敲门,用自己能做出的最优雅的声音问道:“请问需要热水吗?”
随后,房间里传来一个女子娇媚婉转的声音:“不需,谢了。”于兴摇了摇头,在心中暗自叹了一口气,怏怏不乐地向着下一间房间走去。
于兴送水只是个幌子,他只是单纯地想再看一眼住在天字一号房里的那女子而已。
这女子是一个月前来到归化城的,据说她是个商人,货物众多,随从也多,这些人几乎把悦来客栈都包下来了,平时出头处理事务的都是一名二十多岁的小伙子,为人精明强干,于兴起初几乎以为他才是商队老板。
随后有一次,于兴给客人送水时,无意中看到平时发号施令的小伙子,正躬身跟着这客房里的女子请示着什么,他才知道,这天字一号房的女子,才是商队的主人。
当于兴看到女子的面孔时,如遭雷击,他在归化城生活多年,也迎来了南来北往无数的客人,可是他从未见过如此美貌的女子,而气质又如此的高雅,女子都喜欢貌美多金的少年,男子又何尝不喜欢貌美多金的女子?
从此后,于兴便总是找借口想再看一眼这个女子,他自知两人身份悬殊,已无可能,然而能再看一眼,总是好的,可惜这女子平时都带着面纱,很少以真面目示人,倒是让于兴失望了。
于兴听说这女子唤做苏氏,前夫早死,留下偌大一笔家业,因没有放心的人,她不得不亲自出面,打理自家的产业。
她带来了大量的毛衣和肥皂,毛衣作为御寒利器,在冬季非常受欢迎,虽然价格不菲,仍然受到归化城老百姓的追捧,短短几日内,便销售一空,让于兴不得不佩服这个美女的商业头脑。
这些毛衣大部分通过以物易物的方式销售出去的,是以这苏氏最终用毛衣换取了大量的牲畜,冬季牲畜运输不便,于是她便把牲畜放在城外放养,自己依旧和自己的随从们,住在客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