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见着这纷繁场景,他觉得自己是在人世间了。
“生活在世俗,本就一俗人,但俗人活的太短,见的太少,没什么大意思。”
叶知秋看着那些为柴米油盐酱醋茶而不断努力的普通人们,摇了摇头。
如果他没有得到一页书,他的生活或许也会同这些人一样,但是他得到了一页书,他的人生便有了转折。
还是修仙好。
“来到这个时代,先去哪里好呢?找个当铺先。”
叶知秋想了想,决定先去当铺换些这个年代的货币。
“你看我这个表,能值多少钱。”
叶知秋淡然而立,立在一家当铺店前,问当铺老板道。
“它的材质和构造么,的确不错,我今天与先生交给朋友,十个大洋怎么样?”
那当铺的老板是个会察言观色的,只见叶知秋这幅行头便觉得叶知秋不是一个普通人,普通的百姓,哪有这种自信向上的风貌,再看看那手表的精致程度,至少也值八个大洋!
他索性交个朋友,十个大洋当了!
“十个大洋?”
叶知秋想了想,同意了。
这个年代,大洋还是很值钱的。叶知秋查过文献,在这个年代,只要一个人每个月的收入有两块大洋的话,那么一家人的温饱就不成问题了。
这个年代,大学教授的平均工资就是八个大洋左右,如果放在现在,那么就是月薪8000元了,算是高薪阶层了。
他买这块手表的时候,用了现实界的两百元,放到《功夫》世界里转手一卖,就变成了一万元。
只不过大洋这个货币在现实界是没有什么价值的,要在现实界有价值,还得把大洋转变成金条才是。
无论这个世界还是现实界,黄金总归是通货!
“如果先生还有其他的好东西,我们一定欢迎!”
当铺的老板见着这一位主顾都没有讨价还价,很是欢喜,立刻做成了这一单生意。
“十块大洋。”
叶知秋把玩着手上的大洋,觉得跨时空做生意赚起钱来真是容易。这一来一回只出售了一件手表,他就赚了很多。
若是将自己所携带的都卖出去,那该赚多少!
钱这个东西,真是要多多益善。
穷文富武,法侣财地,修仙是离不开钱的!
却在此时,有几个大汉走了过来,将叶知秋包围了起来。
叶知秋眯起了眼睛。
这些大汉,纹有斧头,带有斧头。
不是斧头帮的小弟,又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