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七章 孙传庭(2 / 2)

不过孙传庭没打算在顺天府镀金,他想去前线展示才能,於是请缨任陕西巡抚,负责剿灭陕西的流寇。

陕西巡抚这个职位,在当时可谓是高危职业,去一个被流寇宰一个,流寇宰不掉的就被朝廷宰了,这些人不是能力太差就是太耽误事情。

崇祯九年三月,孙传庭如愿以偿的当了陕西巡抚,当时他很多朋友默默的为他送行,觉得他这一去回不来了,崇祯还拨了六万两银子给他,让他好好干,省着点用。

六万两够干嘛的?够一万人半年的军饷,想在陕西那种流寇重灾区有所作为,咸鱼翻身,最起码先招兵买马养兵几年吧,才能闪亮登场,大破贼兵。

也就说六万两只够打水漂的,然而孙传庭就用这六万两办成事了,他在陕西榆林建军,号为秦军。

仅仅四个月,孙传庭就用刚刚组建的秦兵全歼了闯王高迎祥所部,并且活捉了高迎祥和几名贼将,献俘於午门。

孙传庭怎么做到的?秦兵为什么这么猛?

孙传庭的做法也是屯田,因为崇祯没钱,只给了孙传庭政策,准许孙传庭可以采用多种形式,自行筹措经费,用以招兵买马,朝廷不加干涉。

经验证明,给政策往往比给钱更有用,政策是来钱的渠道,有了渠道,何愁没钱?当然,好政策也要有人去落实才行,而孙传庭就是这样的人。

孙传庭招募的秦兵也很有特色,他们都来自陕西榆林,榆林是九边之一,自大明开国皇帝朱元璋时代起,榆林当地职业当兵的人就很多,不种地,专砍鞑子的脑袋领赏。

二百多年下来,榆林这个地方就形成了一个尚武的风格,每次打仗的时候,只要扯开嗓门喊几声,就能动员一大票人,什么大爷大妈都能抄起武器干他一波。

有个当地民谣是这么唱的:山歌子来把山头,阎王见我也发愁,孔夫子见我就下马,皇帝见我也低头。

秦兵就是在这个基础建立的,孙传庭很好的实施了“以秦兵卫秦地,以秦地养秦兵”的理念。

孙传庭活捉了高迎祥, 打垮了李自成,本应功劳逆天,为何崇祯不召见他呢?

朱慈烺也看过孙传庭的履历,以当时人的眼光,孙传庭更像是个暴发户,从任到收尾,仅仅四个月就干掉了浪了七年的高迎祥,任谁也不愿承认他这么牛,肯定是走大运了!

而且孙传庭为人比较刚,不讨人喜,还得罪了不少陕西的士绅,士绅在朝堂都有代表的,少不了一顿参,结果可想而知,他在崇祯和朝中大臣中的人设没了。

朱慈烺暂时没掺和孙传庭的事情,他正在筹划着怎么干掉通州的清军,准备玩一场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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