崽崽借着密道里小灯笼的红光看到了他的模样:十五六岁的样子,四肢纤长,肩臂有力。薄薄的肌肉附在骨骼上,匀称优美,野性十足。是只丛林中小野猫惯有的体型。
还没看到脸,小野猫躬身一把抱起猫崽,忍着肩膀的刺痛把这酷爱乱搞的崽子摁牢:“不叼你,我抱你出去。”
崽崽毛茸茸的脑袋蹭在羌活的胸前,感觉颇有些奇妙。他就偎过他的双亲,糯糯是香香软软的,霍潜是钢板一样硬实的。羌活……羌活就软得很有弹性,戳一下还很有韧性。像某些肉质紧实的鱼的口感。
第一次和非血亲同类相处的崽崽兴奋了。
他两只前爪搭在羌活肩上,试图和他讲道理:“我有杀死章如溪的独特方法。我得留在这里,把他的人头送给我miamia当礼物。我要叫我miamia,以后都放心大胆走在阳光下。”小猫咪的恐死症只在同类面前发作。要一只百日的小猫咪对万事万物都抱有旺盛的慈悲心实在是强猫所难。
羌活回头望他一眼,并不太能领会小公主的诗意胸怀:“我娘,死在了章老贼的手下,就在几天之前。”他面上是惯常的冷漠:“因为她不是百尾猫。”
崽崽默了。
“你留在这里要拿的是礼物,”羌活双眸微眯,了无生趣的双眸微微湿润,“我要拿的,是我活下去的生志。”
“我此生只存手刃仇寇之志,绝不逃去外边苟且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