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容有些憔悴的哈琳·奎泽尔,不情愿的朝哥谭警局走去。
她感觉自己最近真的是太倒霉了。
做为阿卡姆疯人院的唯一幸存者,不仅丢掉了工作,还要每天遭受警察的盘问,几乎都快要住到警局了。
这不,晚上刚躺下没多久,警局那边打来电话,说是抓到了一批犯人,需要她去指认是不是从阿卡姆疯人院里逃出来。
拜托,她只是个刚去没几天的实习医生,怎么可能认识所有犯人。
哈琳总感觉这些警察是在刁难自己,就为了发泄他们抓不到越狱案主谋的那股怨气。
但做为一个遵纪守法的普通哥谭市民,她确实没有理由,或者说没胆量去拒绝警察们无理的传唤。
“都怪那个该死的格雷福斯!”哈琳恶狠狠地抱怨道,走路时,脚步都比平时重了许多。
高跟鞋不停撞击地面,发出砰砰的声音,就像是踩在那个男人可恶的脸上。
结果在马上要到达哥谭警局的时候,哈琳突然停了下来,因为她看到了那个,让她深恶痛绝、咬牙切齿的人。
“格雷福斯,你给我站住!”
不知是没有休息好的缘故,还是怨气太重,也可能是做为精神科医生的她,本身就有点精神问题。
总之,哈琳忘记了阿卡姆当日的惨剧,忘记了面前这个大汉是个恐怖的屠夫。
然后很没有理智的冲了上去,指着大汉的鼻子破口大骂。
“该死的混蛋,你知不知道,现在哥谭市的工作有多难找!”
“你不仅害我丢掉了工作,还把我本来平静的生活搞的一团糟!”
“你必须给予我一定的经济补偿,否则我就请律师去告你!!!”
陆吾刚收拾了一群不长眼的警察,身上的血腥味还未散去,此时正在给‘命运’装子弹,就被她这一通连珠炮般的问题,搞的有些措手不及。
哪来的疯女人,脑子难道有问题吗?
他拿下嘴里的雪茄,将一大口烟雾吐在女人脸上,不耐地问道:“你特么谁啊?”
“我?”哈琳被气的不轻,并且她非常讨厌烟味,雪茄也不行!
她想都没想,抬起穿着高跟鞋的脚,用力踢向大汉裆部。
“老娘今天就让你知道知道我是谁!”
“这可使不得!”陆吾眼疾手快的抓住了她的脚踝,同时低头瞟了一眼女人纯黑色的高跟鞋,与白皙中透着粉嫩的小腿。
黑白两色强烈的视觉对比,让他不自觉的多看了一眼。
随后威胁道:“美女在我这里是有优待的,我现在不想杀你,所以趁我改主意前,快滚!”
大汉恶劣的语气,没有让哈琳·奎泽尔有丝毫胆怯,而且内心还固执的认为,大汉肯定记得她,毕竟她这么漂亮。
同时,她甚至还有点怀疑面前的男人喜欢她,不然当初怎么会只放走她一个人。
想到这里,哈琳不禁有些脸红,赶紧把腿从大汉粗糙的手里抽出来,羞臊的扬起皮包砸向陆吾。
只不过那力道,怎么看都像是在打情骂俏。
如果陆吾能知道哈琳心中的想法,一定会觉得这个女人患有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可惜他不知道,於是更加懵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