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四章 赌命(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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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克里斯,美梦监狱,也就是贝尔里夫监狱,特别警戒区的狱警队长,平时主要负责看管一些超人类罪犯。

工作之余,喜欢到酒吧里赌两把,顺便喝几杯。

不过最近一段时间手气欠佳,输了不少钱,尤其是今天,刚从黑帮分子那借来的赌资,没等焐热就进了别人口袋。

但这都是次要的,更让克里斯在意的是,坐在正对面那个戴宽边牛仔帽的男人,不止赢了他的钱,而且全程都盯着他不放。

让他感觉心里毛毛的。

外表凶恶,其实性格软弱的克里斯,只能把注意力放在牌桌上,尽力避开男人的视线。

“莱斯特,莱斯特!快发牌!”

“顺便和你老板说一声,帐户上再给我划一万。”

黑人荷官面露难色,克里斯这段时间借了很多钱,已经超出了他的偿还范围,再借下去很有可能收不回来。

见他没说话,克里斯顿时就急了,一拍桌子大喊道:“快一点,小子,别逼我生气!”

他的职业怎么着都带个警字,对普通黑帮分子还有一点威慑力的。

所以,荷官当即就打算去联系自己的老板。

结果陆吾却阻止了他,并说道:“克里斯队长是吧?这笔钱我可以借给你,但你也得帮我一个忙。”

克里斯下意识搂住了旁边浓妆艳抹的女性工作者。

“算了吧,我不喜欢走后门。”

陆吾手指交叉,放在牌桌上:“你放心,我也对那种事情没兴趣。”

“况且,你也...嗯...不够漂亮。”

“过几天我想去美梦监狱见几个朋友,需要你帮忙带我进去。”

克里斯听完有些讶异,从监狱带人出来很难,但只是进去见见犯人的权利他还是有的。

“就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陆吾语气淡然地回了一句,然后从面前的筹码里挑出一万额度扔了过去。

克里斯赶紧伸手把四散的筹码归拢在一起,嘴里啧啧称奇,感觉就像白捡的一样。

没一会,他忽然抬头道:“我想要现金。”

“还有,我今天输给你的那些也要还给我,现金。”

陆吾望着他贪婪的模样,开心地笑了笑:“当然可以。”

“那我答应你。”克拉克完全被金钱冲昏了头脑,甚至都忘了问陆吾去监狱要见谁,并且到手的筹码他也没打算还回去。

陆吾这时忽然开口道:“回头。”

“什么?”克拉克没听明白。

突然有个戴墨镜的墨西哥裔出现在他身后,并用力拍了一下他的肩膀。

“我们老大想见你!”

“嗷!”克里斯痛呼一声,这才回头,用带着酒意的口吻道:“嘿,你知道我是谁吗?”

墨西哥裔二话不说,把劈啪作响的电击器顶在了他脖子上。

克里斯顿觉眼前一黑,然后就被几个五大三粗的黑帮分子抬了出去。

陆吾见状,压了压帽檐,起身跟随他们一起走出酒吧。

偶尔抽搐两下的狱警队长,最终被抬进一家墨西哥餐厅的后厨,几个手持武器的黑帮份子早已等候多时。

陆吾就这么大摇大摆地跟着进去,故作熟络地和黑帮份子打过招呼,然后走到角落里站定。

几分锺后,被强制按坐在一把椅子上的克里斯完全恢复了神智。

望着周身一群面色不善的黑帮份子,他拚命转动大脑,试着回想自己究竟惹了什么麻烦。

“拜托,为什么要把我抓来这儿?”

“我和你们的老大很熟,是非常要好的朋友。”

见没人理会,他继续自顾自说道:“没错,我欠钱了,我懂。”

“这几天手气一直不太顺,你们也知道,但这并不是我的错,好吗?”

说曹操曹操到,克里斯所说的帮派老大推门走进了后厨。

皮质鸭舌帽,黑色墨镜,棕黄色的印花夹克,身高不高,不过很有气势。

“兄弟,这次是来真的,没和你开玩笑。”

“要不是我拦着,你现在估计已经被大卸八块了,和你头顶吊着那块肉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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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里斯抬头看着头顶不停摇晃的半扇猪肉,不禁打了个寒颤。

紧接着,帮派老大话锋一转:“但算你走运,有个大人物要见你。”

克里斯更纳闷了,今天怎么这么多人在找自己。

很快,有个穿着一身黑西装的大胡子壮汉走了进来,身后还跟着个黑人小弟。

西装壮汉从随身携带的提箱里拿出一捆钞票递给帮派老大。

克里斯似乎和他认识,招呼道:“格里格斯,你这是?”

被称为格里格斯的壮汉却回头警告道:“你最好闭上你的嘴。”

在两人交流的时候,陆吾的目光盯上了跟壮汉一起来的黑人小弟。

准确的来说,是小弟手里的黄金AK。

也许是种族特质,黑人总是喜欢这种浮夸且恶俗的装饰风格,尽管对枪械性能没有丝毫提升,甚至还会有所下降,但他们仍然乐此不疲。

不过话又说回来,这些金灿灿的小可爱,又有谁不喜欢呢。

陆吾自然也不能免俗:“嘿,朋友,枪不错,很漂亮。”

面对陌生人的赏识,黑人小弟感觉自己寻到了知音,大嘴一咧,露出两排白花花的牙齿。

“你也很棒,牛仔兄弟。”

一波商业互吹以后,两天顿时熟络起来,陆吾顺势提出:“我对枪械也有一定的研究,不如让我看看还有什么能改装的地方。”

黑人小弟毫不犹豫把枪递在陆吾手里,让他帮忙好好看看。

众目睽睽之下,小弟一点都不担心自己的宝贝会被抢走,即便真被抢走了,陆吾也走不出这个门。

正当陆吾检查枪械到底是纯金还是镀金时,狭小的后厨又进来一个人。

这个男人体型偏瘦,身高也不算特别高,却给人一种奇怪的压迫感,脸色像刷了油漆一样白,在灯下反光的亮绿色头发一丝不苟地向后梳着,嘴角因为经常舔舐,导致腥红色的唇彩有些晕开。

正常人绝不会穿的金绿色西装,穿在他身上显得非常合适。

深紫色的衬衫扣子没有系好,裸露的枯瘦身体上全是刺青和疤痕。

各种怎眼的颜色拚接在一起,让他整个人非常引人注目,同时向周围传递着一种疯狂的感觉。

而他,就是如今哥谭黑暗世界的无冕之王,连蝙蝠侠都拿他没办法的地下皇帝————小丑。

“能让我走吗?到底怎么回事?”

‘这简直太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