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送瘟神(2 / 2)

光明纪元 血红 1162 字 1个月前

大街上,唐吉尔带着几个护卫还在策骑狂奔,他已经离开了市政厅前的大街,策骑直奔黑山毛榉山而去。顺着醋栗大街,唐吉尔应该是朝林齐家赶去了。刚才林齐拉着龙城离开了市政厅,在唐吉尔简单的思维中,林齐就应该是龙城的同党,林齐必须将龙城交出来。

就在屋顶上,借着远处的灯光,林齐掏出了一大把金票,从中抽选了价值两百五十万金币的金票递给了龙城。这些金币都是雅和灵两女随身携带,结果被巴尔从她们身上洗掠的钱物。

龙城惊讶的吹了一声口哨,他斜了林齐一眼颔首道:“想不到,你倒是身家丰厚得很!”

毫不客气的将那些金票一把抓过,林齐又给了他两千金币的散碎票据,有了这些票据,龙城可以随意挑选一家敦尔刻的银行提出现金来,林齐自己身上可是没这么多金币的。

将所有的金币藏进了贴身暗袋,龙城笑着拍了拍林齐的肩膀:“林齐,你这小子不错,很合乎我的胃口。唔,有兴趣跟我去东方么?跟我混三年,三年后你若是不死,一个世袭伯爵是免不了的。”

林齐立刻打了个寒战,他急忙摇头道:“谢谢,谢谢您的好意,但是,还是算了吧!我还要给我老爹养老送终呢,可真没那个胆子跟你去东方!”

林齐说得不是‘没那个兴趣跟龙城去东方’,而是‘没那个胆子跟他去东方’。一个能够用一省的总督职位打赌,在大冬天冒险穿越北海和奥丁冰原的疯子,林齐怀疑自己在他手下能不能活过三个月。

尤其龙城行事荒唐无稽,刚来敦尔刻就招惹出了这么一场风流闹剧,结果还要林齐给他擦屁股,林齐有一种直觉,如果他跟着龙城去东方,也许仅仅是这些风流官司就会将他坑死。这是个彻头彻尾的危险人物,是个天生招灾惹祸的魁首,还是赶紧让他离开敦尔刻的好。

龙城很有点惋惜的望了林齐一眼,他低声咕哝道:“多好的一苗子!也罢,以后有缘再见!”

沉吟片刻,龙城从手腕上解下了一条小小的金链子,将金链子连同上面的一小块血色木牌递给了林齐。

“相逢就是有缘,虽然我不愿意承认,但是你在海上的确是救了我一命。这是我的敕命元牌,你留下做个念想!”怪笑了几声,龙城颔首道:“天地广大,身为男人,总要四处多走走、多看看、多杀几个男人、多玩几个女人,有机会去东方,就拿这敕命元牌去找我,只要去‘血秦’帝京,就没人不知道我的!”

用力拍了拍林齐的肩膀,龙城向恩佐眯着眼笑道:“你小子也很有趣!有机会,一起来东方走一趟吧。西方大陆的女子滋味绝佳,但是更佳的还是我东方佳丽啊!”

仰天狂笑三声,龙城腾身而起,宛如一只白鹤一样飘出百米,没入风雪中悄然不见。

“我会去高卢帝国帝都一行,有缘再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