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6章 02.27案!(1 / 2)

韩警官 卓牧闲 1844 字 1个月前

长江分局在长江路南侧的一条巷子里,门脸很小,里面很大。

好几排民国老建筑,早在解放前就是警察局,好几部电视剧在这里取过景,走进古色古香的会议室,像是穿越到了民国。

“韩支队,钱大,坐。”

“邓局,您千万别这样,我们坐这边。”

“少帅”不止一次来过分局,主要为技术中队的事,法医老吕就是他安排过来的,打过很多次交道,邓局不再客气,放下包,坐下道:“老边,正月初一,韩支队和钱大挺忙的,直入主题,开始吧。”

分局局长如此重视,可见这个案子不简单。

钱晋龙很尴尬,从包里拿出纸笔,低头装着准备做记录,不好意思直视,更不意思开口。

案情分析会在分局开,02.27专案组的办案地点绝对不在这儿。

韩博笑看着边耀新、张孟亮、史原波三人,暗想他们搞得如此劳师动众,甚至不惜跟身边的禁毒大队长翻脸,肯定掌握一些情况。

“报告各位领导,昨晚9点左右,我们刑警大队二中队民警接到群众举报,联合青年路派出所捣毁一个地下赌场,当场抓获参赌人员23名,缴获赌资9万多。在我们民警搜查参赌人员有可能藏匿的赌资时,一个参赌人员偷偷往窗外扔出一袋东西。

为捣毁这个以‘二八杠’方式进行赌博的团伙,张孟亮同志和史原波同志考虑得很周密,窗户及后门全安排了人,东西一扔出来就被参与行动的治安员发现,初步认定是摇-头-丸。”

边耀新取出一张照片,接着道:“参与行动的民警立即调查,发现是这个嫌疑人所扔。王晓谦,24岁,初中文化,无业,家住开发区会成镇,有前科,涉嫌贩毒吸毒被处理过。接受讯问时态度恶劣,声称是禁毒大队线人,声称摇-头-丸的事钱大知道。

给禁毒大队提供过线索我们相信,说钱大知情我们不信。于是连夜兵分两路,一路去他租住的小区搜查,一路去他家搜查,同时审讯其他参赌人员。

结果在他租住的小区单位房床底下搜出摇-头-丸1051颗,现在可确定参赌人员中有四名吸毒人员,这四个人以150元至180元每颗的价格从他手中买过,另外可证实他在市区的两个酒吧和几个ktv贩卖过。”

原来送检的只是一个零头,甚至零头都算不上。

按照现有法规,贩卖苯-丙-胺类毒品(甲基******除外)一百克以上便可处死刑,1051颗超过一千克,这个案子堪称大案,这个王晓谦基本上一脚踏进鬼门关了。

没想到无意中遇到贼猴子,一时兴起介绍他当线人,居然瞎猫碰到死耗子,明明举报有人聚赌,却稀里糊涂帮长江分局查获这么多毒品,韩博感觉有些好笑。

钱晋龙笑不出来,脸色气得煞白,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跟上级解释。

“我们把搜到的摇-头-丸摆在他面前,可能意识到再信口开河无济于事,意识到想活命就要立功赎罪,主动交代犯罪事实。”

边耀新举起第二张照片,介绍道:“这个家伙叫陈家宾,35岁,家住南州区汇成镇,去年11月,二人在市区赌博时认识的,一个有进货渠道,一个能筹集到贩毒所需的资金,就这么一拍即合,从东广一个毒贩手中购入两千多颗摇-头-丸回南-港贩卖。”

“三个月只卖出一半?”韩博抬头问。

“陈家宾已落网,进货数量能对上,基本可以确认只卖出一半。但这里有一个情况,他们打算大肆贩毒时南-港摇-头-丸价格在200至300元人民币一颗之间,等进到货开始卖时滚石ktv的摇-头-丸已降到150元一颗左右。

吸毒人员就那么多,市场就这么大,种种迹象表明有另一伙儿毒贩在我们南-港从事贩卖毒品活动,把价格打下来了。侧面调查发现确实如此,这个家伙叫蒋辉,38岁,我分局辖区人,没前科。

他跑过运输,开过歌厅,卖过手机,不过好像全赔了,几年前负债累累,现在却财大气粗。我们发现他专门通过市区几个娱乐场所的保安及服务员,从事贩卖摇-头-丸其实是冰-毒片的违法犯罪活动……”

不用问便知道,这条线索的贼猴子提供的。

韩博正琢磨着是不是再见见贼猴子,给他提提醒,边耀新话锋一转:“蒋辉非常狡猾,不仅行踪不定,几乎从不与吸毒人员接触,且利用一切手段打压竞争对手。不知钱大有没有注意到,去年11月份和12月份,禁毒大队接到的群众举报比平时多。

我们可确定他授意别人举报过不止一次,利用我们公安机关替他清理其他毒贩,好垄断南-港摇-头-丸市场。现在卖得便宜,如果不出意外,他接下来会涨价。另外他提供的‘摇-头-丸’本来就不是摇-头-丸,在价格上具有一定竞争力。”

禁毒大队,先是被你们大队的线人忽悠,紧接着又被这个“辉哥”当枪使,这个案子能交给你们吗?

邓局看看钱晋龙,淡淡问:“老边,蒋辉的下落有没有搞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