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所以会离开胜也,并不是出于我自己的意愿,而是因为胜也像丢垃圾一样地把我给丢掉了;我对他而言,已经完全没有利用价值。
我被警察送进勒戒所的期间,戒除了k他命、安非他命和海洛因。
在那一段时间里,我连菸、酒都一起戒掉了,但是后来,在勒戒期满,我被放出去以后,我又恢復了菸、酒的习惯,也继续吸食着k他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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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进入勒戒所之前,我和胜也通常会在公司里见面,有时是在休息室,有时是在酒桌上,有时则是在厕所里。
当我们不经意地在厕所里遇见的时候,他会抠抠我的手心,而后,我们会一起进到同一个单间里,像飢渴的畜生一样,快速地做爱。
空间很狭窄,我们所能做到的,只有我脱下裤子,对他露出屁股,掰开我的屁股穴;而他解开他的裤襠,将早已半勃的分身,插入我的穴里。
没有耳鬓廝磨,没有接吻,没有爱抚,也没有保险套,没有任何的浪漫可言,纯粹只是生物的性器官,插入营养器官的黏膜中滑动。
儘管如此,那时的我却乐此不疲。
我喜欢和胜也当同事的感觉。
在公司里短暂的做爱,是我和胜也所能有的,唯一的联系,这样的行为,就好像是在偷情,给我莫大的愉悦与刺激。
我曾问他:「胜也,你有在这里的厕所,和其他人做爱过吗?」
胜也这么回答我:「我没有跟任何客人,也没有跟任何同事谈过恋爱,你很好看,你很可爱,因为我喜欢你,所以你是我的男朋友,我只和你这么做。」
我明白他所指涉的限定范围,是「在这间公司的厕所里做爱」,而不是和任何人做爱。
我也明白,如果他没有爱过任何客人,那么我就被包含在那里面了。
但是我还是很喜欢他跟我说的这些拐弯抹角的话,因为我喜欢他在话里下的心思,还有他暂且仍对我隐藏着真话。
当我跪着帮他口交,用嘴嚐过我自己直肠内的气味,帮他清理完肉棒以后,我们若无其事地站在镜子前洗手,整理自己的仪态时,他忽然落在我眼皮上的那轻轻一吻,带着女人的脂粉味,香水味,甚至在我的皮肤上,留下淡淡的口红印。
我知道他在撒谎,他可以和任何人,在任何地方,做任何他想要的事,可是,因为他还愿意花时间和精神骗我,所以我喜欢他。
而且,如果我不再喜欢他,不再爱他的话,已经被大学退学,不敢告诉家人的我,该以什么,作为我生活的目标与重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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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男公关俱乐部里,每天饮用大量的洋酒、烧酒、清酒,混着喝,就更让我头痛、头晕、胃痛。
每天上班前,我会先吃东西,吃了东西以后,我就开始陪客人喝酒,然后把胃里的东西给全部吐出来。
再吃,把胃里暂时填满东西;再喝,把胃里的东西给吐出来。
这样浑浑噩噩地苟活着的日子,甚至都不是为了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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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也在离开厕所前,习惯性地对我伸出手来,对我比了「钱」的手势,而我居然连他这对我要钱的模样,都觉得可爱。
他发现刚才有客人给了我七千日圆的小费。
我将客人给我的小费,全部交给了他。
他将钞票熟练地塞入西装外套的内袋中,凑到我的耳边,舔了一下我的耳廓,而后朝着我的耳朵里呼了一口热气,甜腻地说了声:「勇人,你永远是最棒的,我爱你。」
我知道,我在跟其他客人一样,用钱买他给我的爱。
赚到钱,然后把钱给他,换取他在我耳鬓边湿湿热热的吻,已成为我下意识的动作。
我可以再为了从他那里,得到更多「爱」的反馈,努力赚更多的钱。
我想要更多来自胜也的爱,我想要胜也爱我。
那时的我,为了得到更多的钱,甚至可以在下班之后,乘着计程车,与客人一起来到汽车旅馆,让他为我插入尿道塞。
「一定要把这个器具清洁乾净,要用75%的酒精先消毒过。」
这是我唯一的底线,因为我怕尿道若是发炎,就医会花更多的医药费,这样我就没有钱可以给胜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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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给胜也钱的感觉,给他越多的钱,他对我就越好,而我的感觉也会变得越好,所以我想赚更多的钱。
我很喜欢我们一起在百货公司里,挑选上班用的西装、马甲、衬衫、项鍊、手鍊、耳钉、香水、手錶、皮夹……
逛街是一种快乐,和他一起逛街,是另一种快乐。
在名牌西服专柜里,他在镜前为我比划着马甲的尺寸,不经意间,在女店员的注视之下,用手捏了我的腰和屁股一把。
我看着镜子。而镜中的胜也,正笑瞇瞇地把头依偎在我的肩膀上,对着镜中的我说道:「这样穿一定很适合你,因为我的勇人屁股又小又翘,淫穴也很紧,穿短一点的马甲,才能衬出你的腿很长,下盘很窄。
「我想要你看起来无时无刻都散发着性感的魅力,男的看了想干你,女的看了想被你干。
「只要有我帮你挑衣服,你的业绩就会越来越好;你会赚到更多的钱,然后买更贵的衣服,再赚到更多的钱……」
试喷香水时,胜也凑在我手腕,或者是颈边。
当他闻着我身上的香水味时,他贴着我,带着香气的蓬松头发在我的脸颊与肩膀边擦过……
他对我表现出的亲暱与顺从,令我感觉无与伦比的甜蜜,彷彿水上胜也这个人,就是由糖与世间一切美好的事物所捏塑而成的。那么地不真实,可是又那么地令我沉迷。
这一切彷彿兴奋剂,只有和胜也无时无刻地在一起,才能麻痺我的神经,保持我的活力,为我带来独一无二的欢愉感。
这期间,拓哉曾经多次发给我简讯:「你何时回来?」、「你最近还好吗?」、「为什么不来学校了?」、「你还会回来吗?」、「能见一面吗?」、「能一起吃个饭吗?」
我觉得他很烦人,对着他的讯息,有时是既读,后来成了未读。
他曾打电话给我,我接起来以后,手机就被胜也拿走。
胜也直接向话筒对面那人说道:「你好,不论你是谁,现在勇人在陪我,我是勇人的男朋友,请你不要打扰我们相处的时间,谢谢你,再见。」随后就掛断了电话。
而我竟不觉得对拓哉愧疚,反而因此感到很过癮。
我故意问胜也:「如果那是客人的话怎么办?毕竟是我们的衣食父母。」
回程的满员电车上,我们一起站在一个不会挡到行人的地方。
胜也毫不避讳週遭人的目光,他抵着我,亲密地靠着我,搂着我,把我当成他的扶手,将他被电车摇晃的身体,全交託给了我。
他撒娇似地回答道:「现在是我们两个人的时间,我什么都不在乎,只要能跟你在一起,开心又快乐就好。
「其他时候的事情,之后再说。你现在也不是客人的akihito,你是只属于我一个人的勇人,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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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胜也在一起,非常地花钱。
不说后来我们一起吸毒的费用,最便宜的是k他命,可能使人丧命的,则是劣质的、来路不明的海洛因和安非他命。
光是和他一起吃饭,还有我们一起去高级的爱情旅馆开房间的费用,都令我的钱包见底。
我不知道胜也那里实际上到底还有多少钱,也不想要看见胜也拿出钱包。
我觉得,能让胜也看向我的钱包,等着我付钱,能负担得起这些的我,是很厉害的。
能赚一点小钱,供我们两人一起享受的我,绝对是胜也最值得依赖的人,我希望他不要选择我以外的人。
我想成为他生活的支柱,所以我坚持了下来,继续努力地做这份垃圾工作。
只有这份工作的高收入,才能让我们一起过愉快的生活。
我们都很辛苦,所以我们值得用奢侈品慰劳自己。
而胜也这个人,他的举手投足,他的一切,更是和名牌以外的衣服、鞋子、皮夹、手錶丝毫不搭。
我可以穿两万元的西装,但是胜也一定要穿五万五千元的西装,这样的剪裁,才足以显露出他的肩膀宽度、胸膛厚度,以及纤细好搂的腰肢。
我想要我的胜也变得越来越好看,如果我能因此变得更时髦,那也很棒,因为胜也喜欢长得好看的、有品味的、有钱的人。
「和你一起在街上走路,让我觉得很有面子。」
胜也曾这样对我说道:「以前的你太土了,现在的你真的好帅,好有魅力,我发现我比以前更喜欢你了。」
就连我,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想听什么样的话;可是胜也非常知道如何说话取悦我。
每当他对我说这些话,都会让我感觉他是对我充满爱意的,这会由衷地勾起我的慾火,让我很想吻他,恨不得当场就与他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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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觉得他是爱着我的,而我是被爱着的。
这使我成为一个幸福的人,有着幸福的生活;就算曾有客人侮辱我、对我动粗,跟眼前巨大的幸福相比,这些被作贱的小事,实在也算不上是什么。
我不在乎胜也是觉得我的口穴,或者是屁穴很便利,还是我会给他所有的钱,究竟是哪一点使他喜欢;也许是因为我都俱备,所以他都喜欢。
反正只要他继续喜欢我就好。
我一直以为,我的幸福能永远持续,就像我和胜也能永远在一起,我们能永远年轻,一起放浪形骸;就算我们不再年轻,胜也不再美貌,也不要紧。
等到他洗手不干了以后,我们就能真正地在一起。到时候,再平平淡淡地继续谈恋爱也不迟,反正我是他的勇人,他是我的胜也,这一点,永不改变。
直到有一天,我把被店里押住的上星期的工资,全都交给了胜也。
我们一起打了下班卡,而胜也说:「我快窒息了,我好需要呼吸。」
我明白他的意思。
他打电话联络了药头,我们在一间ktv里的包厢验货以及交易。
「这是新商品,纯度更高,不是用烧的,要用静脉注射。」
胜也闻言,脸色一变。
而后,他好像是想通了什么,自己像平常一样,抽了一支已经做好的k菸,转头将已经注入「新货」的针筒对着我,说道:「这是用你的钱买来的,你值得用最好的!我们来享受一下吧?」
我二话不说,捲起袖子,对他露出胳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