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1 / 2)

公子病 许乘月 1959 字 27天前

安静地将那手稿看了两页后,傅凛的玉色俊颜上已染了透骨红晕。

灯花“哔波”一声响,惊得他整个人抖了抖,做贼似地四下看看,再飞快将那手稿放回原处。

假作无事地缩回被窝躺好,闭上眼却又觉得耳烫。

他伸手抓了抓耳廓,哪知却越抓越烫。

一路烫到脖子,烫入心肺。

烫到头发最末末,烫到脚趾最尖尖。

那本手稿,一定有毒……

第三章

那本“有毒”的《十香秘谱》,正是叶凤歌从临川那家书坊新接回来的活。

书坊老板希望她能画几幅与内容相称的人像画片儿,刊印时添进去一并成册,这才特意给了她一份誊抄本,以便她对照着内容构思画面。

昨日她回来时见傅凛的情形不太好,怕他夜里突发高热,便在床边守着,顺手拿了那手稿翻阅。

今早与傅凛闹了别扭,她就将那手稿给忘了。

夜里去送药前,她是想起来要将那手稿拿走的,结果一进门就见傅凛甩脸色,心下怄了火,又将手稿忘得一干二净。

等她洗漱完回房,准备除衣上榻了,才猛地一拍脑门,懊恼地直跺脚。

若是旁的东西倒罢了,明日再去拿回来就是,可偏是那本《十香秘谱》。

那可不是什么正经书。

虽说傅凛未必就会注意到那册子,可凡事都架不住个“万一”。

即便如今的傅凛在旁人眼中已是个能独当一面的“爷”,但在叶凤歌眼里却始终是个小孩儿。

那种书……

“小孩子看了会长不高。”

叶凤歌红着脸嘀咕自语,越想越觉得不妥,赶忙将外袍拢好,匆匆出了房门。

她住在北院的东厢,离傅凛所居的主屋并不远。

哪知才走出没几步,就碰见与两名小竹僮一道抬着梯子的小丫头阿娆。

“凤姐儿,你夜游呢?”阿娆眨了眨眼中困泪,软绵绵的笑音压低。

叶凤歌止步,也学她那样压着嗓笑回,“落了本书在五爷房里,想去取回来。”

“那书,凤姐儿急着要用吗?”阿娆掩唇打了个呵欠,随口道,“五爷怕是睡下了,我们才将主屋廊前用不上的灯给灭了来。”

听她这样说,叶凤歌立刻便改了主意,“那我明日再去吧,不急用的。”

傅凛的睡眠本就不太好,难得今夜早早睡下,她哪里忍心再去扰他。

况且,既已风平浪静地睡下了,想必就是没看见那本书才对。

****

翌日辰时,早起的叶凤歌到小厨房觅食,见昨夜在北院主屋值夜的顺子已端了碗面坐在桌旁,不禁诧异。

照惯例,在傅凛起身之前,值夜的人得在寝房隔壁的耳房里候着才是。

傅凛的睡眠向来不好,每日最早也得巳时才会起身。这会儿离巳时还有一个时辰,值夜的顺子就已在这儿吃早饭了,实在有些反常。

“顺子,是五爷今日早起了,还是你躲懒偷跑了?”

当年叶凤歌刚来没几天,就察觉院中老仆们对傅凛的事极不上心,奈何她在傅家也只是个客居的侍药,实在说不上话,只好暗地里多照应着些。

过了两三年,临川傅家那头才知这宅中的老仆们敷衍,另拨了稳妥可靠的宿大娘过来管事。

宿大娘到底是傅氏本家大宅出来的,瞧出那些老仆不像话,嘴上不提,却隔三五月就新进几个小竹僮、小丫头,几年下来,便不动声色地将前头那些老仆给换完了。

陆续进来的这些年轻人都是桐山本地的贫家子,能在傅家名下谋一份薪饷不错的差事,自是欢喜又珍惜,做起事来勤快伶俐,将宅中大小事都照应得妥帖。

再加之傅凛虽有时脾气古怪些,却并不是个苛刻的主人,别业里也没有临川主宅那样多规矩束缚,是以这些年轻人对比自己大没几岁的傅凛虽敬畏,却并不生分,平常宅中的气氛大都是和乐随意的。

忆起当年事,叶凤歌疑心旧事重演,神色不禁严厉起来。

顺子正吸溜着面条,抬眼迎上叶凤歌的目光,慌忙将面条咬断,急急解释,“凤姐儿别恼,我没偷懒!五爷起了,可他不让进去,非要叫我先过来吃早饭!”

叶凤歌这才松了眉心,无奈笑斥:“他还没吃,你倒先吃上了。”

她原本算了时辰,想说自己吃完早饭后就正好熬药,待送过去时傅凛也差不多消食了,她也可以趁他喝药时将那手稿偷偷拿回来。

这会儿一听傅凛早起了,她便赶忙去隔壁小间取了药来,拿清水泡到熬药的小砂罐里。

又问了顺子,听他说傅凛没有吩咐传早饭,叶凤歌放心不下,便请掌勺大娘替她捞了碗面,又将厨房特地给傅凛准备的肉末粥一并端了。

临走前,她对顺子道,“我过去盯着五爷把早饭吃了,你慢慢吃,吃完后将药熬了端到北院来就是。”

顺子点头应下,又笑嘻嘻地指指叶凤歌手中托盘里那碗面,“凤姐儿,你忘了给面添浇头,待会儿怕要馋得抢五爷粥里的肉末吃。”

“看把你给机灵的,”叶凤歌笑弯了眉眼,转身将托盘凑到掌勺大娘跟前,请她给添了一勺酱肉炒的浇头,“我是那种会抢你五爷碗里肉的人吗?”

她话音一落,灶前烧火的小竹僮抬起笑脸,和顺子异口同声道,“你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