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1 / 2)

我拎着挎包,头也不回:“赚钱去。”

回来的这两周,我已经花光了所有的存款,目前浑身上下所有卡包括饭卡水卡加起来,一共只有四百二十一块。

我都三千多岁了,要生活费是为了稳住爸妈,要零花钱还像什么话?再说我花得太快,零花钱也不够我用,是得找点路子弄钱。

我招了辆车,叫司机往奢侈品店扎堆的地方开——我还真不知道有钱人都在哪儿。车子启动,司机乐呵呵地从后视镜看了我一眼,“哎哟,姑娘这是要钓金龟啊?”

“您是变着法儿的夸我漂亮呢吧?谢您了。”我说。

“别介,您当得起夸。不是我吹啊,姑娘,我开了二十年出租,什么人没见过?那些一天一个脸的不化妆跟鬼似的,要我说啊,就数您是个真标致人儿”司机麻溜一打方向盘,咂摸咂摸嘴,“说句不当听的,您这样的人,就得有人拿好吃好喝、金银珠宝养着。”

……我可不就是被人拿好吃好喝、金银珠宝养着?不,还不是金银珠宝,是灵丹妙药,凡人吃一粒就能踏仙途的灵丹妙药。

在更多的回忆汹涌而至以前,我强行按捺住思绪。

下车的时候,财产缩水了足足一半。

我先是细细打量了一番这块许多人一辈子都不曾踏入的地方,尽管也被它们的高卓和精炼打动,可到底是最初十九年的记忆作祟,因而作为修士的部分却对此不以为然。

再怎么,比得上水晶宫?

作者有话要说:  :)

第5章

说起来,修真界千差万差,却有现代拍马也比不上的好处。

远一点的,普通人想也想象不出的飞天遁地、剑气千里,威能如一语出而牧野寂,黑幕上瀑布般的繁星,绵延万里的火海,巨树繁衍出一个天地;近一点的,那边的王公贵族,刺天的悬崖被削平作为宫殿的基底,黄金铺地、水晶做壁,香醇的酒液里泡着妖骨,妃子用清泉沐浴……

那个世界啊,怎么形容呢,糖里有毒,毒里有屎。

修士就不说了,凡人的高层才是真的有好日子过。“修仙”这念头跟佛教一个作用,安定民心,给水深火热里的人们一个大饼子,活得再苦也有个盼头;不可能推翻有修士撑腰的皇族,下面的人不会想着起义,做个法就风调雨顺的,皇帝大臣天天就是寻欢作乐。

一群傻逼。都那么有钱了,不知道发展科技,只知道酒池肉林——那可是真·酒池肉林,足球场那么大的酒池,还不是最豪华的,这玩意儿属于标配,跟那什么,学校里的课桌一个地位。

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曾经有过的一个南方的国家,君主好乐,于是满国上下的读书人都会填词谱曲,满国上下的农人兴致来了都能长歌,哪怕是乞丐在地上捡了一片叶子,也能吹上一支小调,稚童则拍着手唱着歌嬉戏;走在路上,乐声不绝于耳。

每逢国宴,万人在酒池旁鸣奏,琴、瑟、笙、箫、筝、鼓、埙、缶、筑、排箫、箜篌、筚篥、琵琶、胡琴、编钟一齐发声,宫女吟唱、臣子长啸——

那样恢弘壮阔,如同长虹贯日;又兼具细腻柔美,如同羽衣织锦。

宛如无上妙法,妙入毫巅。

只有□□制时才能推行和崇尚艺术到如此地步,为了一个人的喜好而倾国之力。

我承认我曾无数次觉得自己爱上那个世界,无曾数次为它热泪盈眶。

可我知道我不会。

在那里,凡人是真的命贱。最底层的百姓家,生下来七八个,只有一个能长到成年,活到四十就算是高寿;活下来的呢,形容枯槁,未老先衰,浑身是病,年轻人日夜辛勤劳动出的健壮的身躯,到老了,全成了一坨坨松弛烂肉,堆在佝偻的骨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