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是她的肉,可那也总归只是一块肉。
我隐约能理解她为什么因此而不喜,又好像并不很能理解。当年死去的风七化成原型,被我肢解了,皮毛做衣、肉身为食,汤汁我喝得一滴不剩,连骨头我都嚼碎了吞下。
只加了盐的一锅肉吃下去暖得很,冰天雪里的,我吃完了披着大氅就去追杀原本追杀我们的修士,叫他们一个个都魂飞魄散,而后毁了那个山中的小屋。
他说想永远和我在一起,我果真就和他永远在一起。
尽管我没觉得有什么用。
我忽然有些难过,大概是因为兜里还有不少桃花,这一刻突然想,以后再也吃不到这么好吃的桃花酥了。
其实水杏做的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桃花酥。
那些宫中的御厨和宫外的名厨迎合公主的口味,求的是风雅,所以桃花酥尝着淡淡,但我却不喜欢那样的清香。我喜爱浓墨重彩的、在口中爆浆般炸开的味道,就如同水杏端来的桃花酥。
水杏忽然说:“走吧,门禁时间要到了。”
我和她一起往回走。距离门禁只有几分钟了,路上只有灯没有人,我们并肩走着,我踩着地走,而水杏落地无声。
水杏说:“你表现得最像人,反而是最不像人的。”
我无言以对。
走到寝室门口了,水杏停下来,忽然又叹了口气,仗着比我高上几厘米摸了摸我的脑袋,说:“我真想知道什么人能让你服软。好了,倔毛驴,别生闷气了。该生气的明明是我,结果你还别扭上了。”
“我没生气。”我说,“你想多了。”
她正推门,听这话回头似笑非笑看了我一眼,我马上闭了嘴。
有一刹那,我几乎觉得自己有些内疚。
王黎上一个龙套的戏份早就拍完了,最近好像接到了近期大热的改编电影里女四的角色。这里面有什么交易我一清二楚,最直接的证据就是明明女四的戏份比龙套多得多,她居然一改之前勤奋刻苦在片场混脸熟树立的形象,一有空就往寝室跑。
还很拙劣地和我套近乎。
被拒绝多次后依然执着地约饭、约电影,这也是两个我表现得最明显的爱好。
可其实喜欢的事情我要么自己做,要么就只和很熟悉的人一起,很难跟关系不太好的人一块儿之后还能开心。
终于有一天她没有唧唧歪歪地说这说那,直言请我看电影,黑暗骑士,我在寝室里没事就刷一遍的小丑和蝙蝠侠。
而且是在电影院,巨幕。
……这套路我服气。
我发觉自己完全没办法拒绝,我也没有理由拒绝。
电影院和寝室之间的路程有半个小时,从学校侧门到电影院只需要十几分钟。
我背着书包过去,恍惚觉得自己还是个普通的大学生,下课之后急匆匆地去看一场等待许久不断跳票的电影,还有点如同初次约会的激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