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可以让家族旗帜飘扬的门第(2 / 2)

以武将传承的世家最普遍的观点,成为未来皇帝的左膀右臂,亦是最为正统的投资。

阿迪没有任何理由,推拒罗宾王子的招揽。

在罗宾王子第二条诺言许下之后,阿迪屈下一条腿的膝盖,把双手放在上面,宣誓向罗宾王子效忠。

“不管您去往什么方向,我阿迪·伦达克都愿意伴随您征讨四方,直至这片大陆再也没有能插下黄金圆月旗帜的剩余土地。”

阿迪的宣誓,是金月王朝最为传统的骑士效忠词。虽然古板了点,但是当年那四位了不起的大人物,第一次向金月王朝第一代帝王说出来的时候,还是有一股豪气充塞天地。至今都会让某些年轻的骑士,大声吆喝这句话的时候,突然间觉得天下事无不可为。

竟然在最落魄的时候,得到了一位职阶射手的效忠,罗宾王子亦有些喜上眉梢。

这一段时间是他人生最黑暗的时刻,看到阿迪年轻的脸庞,他突然生出了一股强烈的自信,一定能够在日后率领大军,击败自己的亲弟弟,拿回曾属于自己的一切。

当阿迪宣誓完毕,罗宾王子把手放在他的肩膀上,轻声说道:“阿迪·伦达克,你将是我一生最忠诚的战士,永恒的挚友,我发誓一定要实现诺言,让伦达克家成为第五个拥有家族旗帜的门第。”除了当年天启四骑士传承下来的四大家族,金月王朝再没有第五个家族,可以拥有家族的旗帜,这份荣耀足以让伦达克家族跻身大陆第一流的豪门。

罗宾王子是个非常有魅力的男子,年近三旬,不但未有损害他的英俊,反而增添了这位第一王子殿下几分成熟的潇洒。当他把阿迪从地上亲手扶起,这位少年似乎真的看到了一位在千军万马前咆哮,建立不世功业的未来帝王。

这个男子有足够的野心,也有足够的胸襟,除了运道稍差,罗宾王子真的具有传说中的帝王资质。

罗宾王子对阿迪并不是没有怀疑,只不过现在的形势,不允许他做多余的事儿。但在确立了双方的关系之后,他还是忍不住问道:“我并未听说伦达克家族珍藏有魔法光剑,你的那口蓝色的光剑,是从哪里得来的?”

阿迪轻轻捻动手指,把一直都牢牢夹在其中的两张魔法契约卡偷偷收入了衣袖中,这才有些苦笑的答道:“您也知道,作为一个职阶射手,一定要有一把生死休关的魔法枪,就像是骑士一定有随身的长剑一样。”

罗宾王子微微点头,示意明白,但他其实并不知道阿迪提起此事是为什么!职阶射手在冰之大陆上消失已久,罗宾王子并不清楚这个职业详细细节。要知道魔法枪和魔法光剑一样稀少,罗宾王子虽然在帝国的收藏中,见到过几把古代流传下来的魔法枪,但是这么珍贵的物品,就算以他的身份,也无法取得一把来使用。

阿迪轻咳一声,略微整理了一下思路,把大脑中那个宛若云雀般动听的笑声屏蔽掉。刚才他利用话语的停顿,已经跟灵魂绑定的色诺芬夫人商议出来一个对策,这位夫人是在嘲笑他撒谎也要装专业。

“所以我在得到了那份从遥远的年代流传下来的射手传承之后,就按照上面的记载,试图利用和传承一起珍藏起来的魔导构件,组装出来一把属于自己的魔法枪。这口魔法光剑蓝色闪电,算是副产品之一,只不过手工粗糙是完全无法跟您的那口帝国王室珍藏的银龙向媲美了。”

“银龙!”

罗宾王子苦笑着***过这把象征金月王朝皇家权威的魔法光剑,心中有无穷感慨,一把魔法光剑毕竟是死物,赋予它们意义的仍旧是人。当罗宾王子失去了王位,这把魔法光剑也就泯然了。

银龙是罗宾王子身上唯一干干净净的东西,银色的剑柄被擦拭的一尘不染,只是这把名传大陆的魔法光剑现在和他的主人一样,失去了往日的荣光。静静的插在罗宾王子腰间,用沉默来表示自己的倔强不屈,一如他的主人,曾经高昂,就永不肯低头。

“那你的那三位部下……”

阿迪耸耸肩膀,轻松的说道:“我原先做的一点小买卖,就是在帝都附近打劫。没有强力的帮手,我一个人单枪匹马干不了这种事儿。土元和赛琉西是我的生意伙伴,李克李那时是皇家近卫军队长,十分关照我。”

罗宾王子失声道:“这就是你说的小生意?”

这位殿下吃惊过后,苦笑的微微摇了摇头,对阿迪的大胆感到不可思议。帝都金月城是什么地方?中央军和皇家近卫军可都不是吃素的!这位少年竟然为了生活费,就公然在这样的城市周围打劫,称得上四个字“胆大包天”,非要再加四个字考评,就是“肆无忌惮”。

罗宾王子思索良久,问道:“李克李可靠么?”

罗宾王子并不认得李克李,这也难怪,他贵为金月王朝的第一王子,怎会注意李克李这样的小人物?阿迪说起他才知道,这个手下的手下有皇家近卫军队长的身份,自是十分担心,至于土元和赛琉西,他反而不怎么在意。

阿迪微微一笑道:“罗宾殿下,您不觉得部下的部下,应该让他们的主官去操心么?”

如今的阿迪有资格向任何人发泄不满。不要说是现在已经落魄的罗宾王子,就算是按照既定轨迹,走上金月王朝的皇帝宝座的罗宾陛下,也一样不无法他颐指气使。虽然李克李在他心目中的分量并不重,但是阿迪却非常反感别人对自己的仆人说三道四,谁也不成。

被阿迪不大不小的顶了软钉子,罗宾王子也只好微皱眉头道:“早就听说伦达克家族的年轻人,都是一副硬骨头,我很喜欢你这样的性格。”

阿迪轻咳一声,一个黑黢黢的少年就从客房的地面下钻了出来,精灵少女也风一样从窗外翩然跳入,只有李克李因为修为太差,根本没有察觉阿迪房中的惊变,早就已经睡的鼾声如雷,没有来赶场这套热闹。

“来认识一下,这位是罗宾王子,我今后要效忠的王者。这位是赛琉西,嗯……我收的女儿,她的本事都是我教的,就是脾气太差,今后要请罗宾殿下多担待。另外一位是土元,我从业以来最好的伙伴,一个神秘部落的部酋,就是不大熟悉帝国的风俗,闹过不少的笑话。”

土元在贝卢斯科尼山脉北麓的时候,就翻越过无数关于主大陆的资料,不过他得到的资料来源有些问题,大多数不是详尽的历史,地理,人文这方面的经典著作,而是一些骑士小说和歌颂古代英雄的史诗,要知道不管在哪一个民族,哪一种文化中,这类的东西都会偏离真实很远。

这位土鳖部酋,深受这些玩意的毒害,对某些事情很狂热。

听到阿迪介绍罗宾王子的身份,他顿时双眼放光,以一个标准的骑士礼节,向罗宾王子滔滔不绝的表达了仰慕之情。阿迪并未有跟他提过关于罗宾王子的事儿,因此这位土鳖王很干脆的把罗宾王子和他看到的所有小说中的形象重合,吹捧的虽然有些不着边际,但应和现在的场景,却很有些丝丝入扣的味道。

这种拯救落难王子于危难之中,帮助王子复国,成为名传千古的大英雄的桥段,根本就是那些小说和史诗中最烂俗的描写。

土鳖部酋一想到自己也可以和骑士小说中的人物比肩,做出一样的丰功伟绩来,就兴奋的发抖。

本来还对阿迪的态度有些不满的罗宾王子,根本没有听出来这位土鳖部酋话中的破绽,十分欣慰的想道:“原来阿迪对我竟然如此景仰,跟自己的朋友也经常提起。刚才是我错怪了这位少年,他并非有意傲慢,只是骄傲了些。”

骄傲和傲慢,只差了一个字,但是其中的意思却相差千里,前者可褒可贬,后者就完全是看谁不顺眼,才会冠以如此形容,而且通常傲慢这个词都只会用在大反派身上。以罗宾王子现在的心情,阿迪的骄傲在他心里,自然是一个纯粹的褒义词了。

还有一样,刚才土鳖部酋是直接从地面钻出来的,虽然罗宾王子从未听说过土行术,但他却明白,这位土元先生也是一位职阶者,也只有职阶者才可能具有这样的奇异能力。就算他当初做王子的时候,也从没奢望过能够招揽一位职阶者效力。现在一下子居然就有两位职阶者成为他的部下,这样的奇遇让罗宾王子的灵魂都在咆哮,似乎有一股嗜血的***在蒸腾,这次他是真的相信,向弟弟复仇并非是虚无缥缈的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