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庄谌走来后,庄弘兰说:“你舅舅和哥哥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过两天我们就搬回去。”
“搬回去?”庄谌惊讶脱口而出。
庄弘兰一直很后悔将当年的事情告诉儿子,但那段时间这孩子处于青春叛逆期,对于想要知道父亲是谁十分坚持,已经到了想离家出走的阶段,她只有这么一个孩子,从未想过结婚或者与别人再生一个,庄谌是她的全部,她不想看到他有一点点的伤害,哪里会让他真的离家出走,几经斟酌,最终在他16岁的时候,告诉了他,他的父亲是谁。
虽然这里面有很多不堪的事情,可她从不后悔这么做。
也很感谢老天让她顺利怀上这个孩子,他是她的全部。
她深爱着孩子的父亲,原本以为此生没有机会,但好歹有一点血脉让他们彼此建立起联系。
但现在她的嫂子,同时也是她的好友出了车祸,她爱着的男人成了单身,让她颇有些蠢蠢欲动。
然而在这几个月的观察里,她已经可以肯定,就算她离开了,她也没有机会进入到他的生活,他仍然爱着那个女人。
就像自己深爱着他一样,他也爱着那个离去的女人。
“对,搬回去,他们的情绪已经稳定下来,以后会越来越好,我们还住在这里干什么?”庄弘兰到现在还不知道儿子的所作所为,但她知道,儿子一直很在意庄弘笙对他的评价,也很在意他在庄弘笙心里的印象。
可是,她并不打算告诉庄弘笙关于庄谌的事情,她不想庄弘笙厌恶她,然后远离她。
就这样,当一个妹妹就好,还可以时时见到他。
以亲人的身份靠近他。
庄弘兰是自私的,不然当年也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所以她知道儿子会因为没有父爱,甚至看着庄谨庄弘笙面前而痛苦,但她也不想因为儿子波及到自己。
她小心翼翼的留在哥哥的身边,努力了这么久,绝对不能被破坏了。
所以对于儿子的渴求,她视若无睹,只顾自己在庄弘笙面前是不是最美好的一面。
“妈,我们就留在这里不好吗?这样人多一点也热闹一些。”庄谌神情不悦,提出自己的想法。
庄弘兰扫一眼庄谌说:“你要想留下来就留,我不会住这里。”反正白天还会在公司里见到哥哥。
如果妈妈回到自己的家,他留下来也有些牵强,可是不留下来,和父亲相处的机会就更少了。
“那我再住几天。”庄谌这样回答。
庄弘兰端起清茶喝了一口说:“看着他们,你不觉得难受吗?为什么要自虐?”她的语气有些凉薄。
庄谌一直觉得母亲是个很怪的人,有时候他觉得她很爱他,可是有时候他又觉得,她更爱的人是自己。
就像现在,明明知道他很难受,还要说这样的话刺激他。
庄谌蹙起眉头说:“舅舅爱他,但也爱着我。”
庄弘兰轻轻摇摇头,看向山顶的方向说:“不一样的。”真是个傻孩子。
第96章
庄谨这边在想着郑之南的时候, 郑之南没空想庄谨,因为他终于找到了那个门卫。
其实不是找到的, 算是狭路相逢碰上的。
那个时候已经是晚上10点多了。
他拿着一个捕网兜,郑之南在树上, 伸着脑袋朝下嗅了嗅, 是鱼干的味道,郑之南在四处看了看,这附近好几个地方都有鱼干的味道。
这个人用鱼干引诱流浪猫,等到猫嗅到鱼干去吃的时候,他就会用手里的捕网兜将猫套住, 再装到他带来的麻布袋里。
一开始郑之南还担心是自己认错了人。
为了不让这个人得逞,一旦有猫咪想过来, 他就去将这些猫赶走,有的猫比较油滑老练, 且个头也比郑之南大,这些郑之南赶不走, 只好随它们便了。
还好大部分都被赶走, 这老头一晚上也就抓了一只猫, 有的猫溜得快,他手慢一点, 猫只是被打到, 没有被捕网兜罩住就跑了。
那老头一脸的扫兴, 平时来抓猫都能抓到几个, 今天却很费劲儿才抓到一只。
在等待中, 费了一两个小时才捉到一只的老头收拾东西要走了。
老头的确是郑之南要找到的剧情任务的主角,吃猫人。
他不值夜班,一般下了班吃完饭就拎着自己的东西出来抓猫,有时候是下班的路上在附近转转,如果抓到猫了,他就骑个自行车回去,不乘坐地铁,怕被人看到,有次他抓猫,被人发现了,就谴责他,他不敢声张,放了猫后灰溜溜的揍了。
老头拎着袋子,另一只手拿着捕网兜往家走。
他住的地方离他上班的地方要坐40多分钟的地铁,比较偏僻,是一个巷子里的小矮房子,老头进屋后,郑之南跳到房顶,然后又顺着房顶跳到了有窗户的对面那棵树上。
透过橙色的灯光,他看到里面有一个铁笼子,猝不及防看到了笼子里面的花花。
花花的皮毛大部分是白的,但两只前爪和眼睛那块有棕色和黑色,所以郑之南给它起了个名字叫花花。
看到花花,郑之南就确定了这个人的身份。
他现在要做的事情就是深入虎穴,救下猫猫们,然后受伤,接着被庄谨的人找到,或者他自己带着伤跑回去。
好啦,他得先想想要怎么救它们。
其实办法还是有的。
比如说,等这个老头睡着后,偷偷潜进去,打开笼子,让猫猫们出来。
猫不会开,他拥有人类灵魂,开个笼子的门还是会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