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0节(1 / 2)

当然,也仅仅只是喜欢而已,郑之南最爱的人永远是自己,他会有一点心动,有一点好感,会对这个人的一举一动感动,但并不会迷失自己。

按道理来说,他已经经历了这么多世界,和那么多人有过感情纠葛,心应该越来越硬才对。

但他对陈益并没有内心里抗拒,他喜欢这个大男孩的真挚朴实,全身心的投注爱给他。

从不怀疑他的道出口的爱,还有任何一句话。

百分百的爱和百分百的信任,以及百分百的珍惜。

他虽然最爱自己,也是个自私,有时候也有阴暗情绪的人,但这并不能说他可以永远冷血无情从不为别人的付出感到动容。

对陈益,他是有所动容的,也给予过真心的回应,但也就是喜欢而已,没有到爱。

喜欢加上一点心疼,再没有旁的心思。

在这个世上,郑之南最在意的人不过四个。

三个亲人,一个他。

一个他,让他从此再也不敢和谁走得近,因为怕失去的痛。

太痛了,以至于害怕那些往事袭来。

郑之南不敢去回忆往事,情绪走到了这里,立即就握紧了拳头不让自己去回想。

就像是有无数的针在轻轻的刺着脆弱的心房,倘若再细想下去,必然是要刺穿心房,从一倍的疼变成百倍千倍的疼。

当郑之南失去意识的时候,他对着心里白发苍苍的陈益说:“再见。”

这一声再见是永别。

虽然是书中的人,可也是真实陪伴了一生的人啊,他到现在仍然能想起来他躺在病床上被陈益握着手的画面,他们都老了,陈益哭得像他们初次抱在一起那样,那个无助的抱着他问怎么办的男孩。

缘分就到这里了。

等郑之南再次醒来听到了聒噪的谩骂声,头疼得像是要裂开了一样。

声音从外面的院子里传来。

“也不知道装什么病,不就是从树上摔下来,这都躺了两天了,光哼哼不下床干活,怎么的,还想我们养着这么一个只吃不干活的废人?”

当外面的女人用刺耳的声音谩骂的时候,郑之南打量四周的环境,还有身上穿的盖得。

从房屋设计和身上的衣着,还有屋里简陋的陈设来看,这不像是现代社会,其实别说陈设了,郑之南住的这屋子只有一张床和一张凳子,除此之外在没有其他,房子不像是用土盖起来的,像是用木头搭成,然后围了基层干草,非常简陋。

也不像是原始社会,看衣着就知道已经有了一定的文明,郑之南从床上坐起来,一边揉着脑袋,一边看自己的袖子。

里衣里裤,床下一双打了补丁的鞋子,都是古代样式。

穿到了一本古代小说里?

应该是了。

只是不知道是架空的古代社会还是现实中的朝代。

既然是困难模式,穿到了这么一个地方,那么已经体现了困难,郑之南大胆的猜测一下,环境如此艰难,剧情方面应该不会太让他头疼。

按照古代的封建制度,作为男丁的自己没有被当成命根子也不应该被那个女人这么对待吧?

初步推断,要么是寄人篱下,和对方是亲戚关系,要么是继母之类的角色。

这样想的郑之南艰难的拿起床上扔着的衣服套在身上。

听那女人骂的内容,自己应该是摔坏了脑袋,他摸了摸脑袋,果然在左边那个地方摸到了一个痂,很粗糙,应该是用烧火灰止血的。

光看这家的环境就知道是穷人家的孩子。

摊上个继母,这次不死,只能说是因为他穿过来的缘故,真身估计早呜呼了。

郑之南只是暂时推测是继母,也有其他可能,但继母的可能更大一点。

这样想着,郑之南已经把衣服给系好了,短打,没有绸缎衣衫那么繁复,打个结就好了,裤管扎进短靴里。

把头发重新梳起来扎个道簪。

这才往外走。

本来鞋子上就好多补丁了,看衣服才知道什么叫补丁打补丁,袖子也是从小改成大的,袖子和裤腿是一圈加了一圈缝上去的。

这家看来挺穷的啊。

这样想的郑之南垂着眸走到了院子里,眼角余光看到了正在院子里叉着腰骂骂咧咧的女人,大概三十上下,面皮略黑,身形颇为壮硕,眼眸透着凶悍,她身后的房檐下蹲着一个干干瘦瘦的男人。

郑之南一走出来,全都看向他。

男人立即站起来对郑之南说:“醒了,醒了就赶紧去放羊割草,回来了把草剁了喂鸡喂鸭,别碍你娘亲的眼。”也不管郑之南是刚醒过来,身体还在虚着。

似乎是听到了外面的动静,从无里面走出来一个小郑之南这具身体几岁的男孩,穿得衣服一个补丁都没有,梳着童子双髻,比起郑之南的瘦削,这孩子可壮实多了。

走出堂屋,站在房檐下,和他娘一样叉着腰对郑之南说:“装病!”

男人叫郑北,郑之南是他先夫人跟他的孩子,现在院子里站着的是他的继室,身边的男孩则是他的第二个孩子。

俗话说的好,没娘的孩子像根草,别说这郑家都是郑娘子把持着,郑之南就是这草中草,弟弟吃肉他喝汤,有时候连口肉汤都不会给他,清汤寡水的稀饭也就对付过去了。

人口简单,郑之南觉得自己猜得没错,这一看就是后娘和后娘生的弟弟,有了后娘这爹应该也成了后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