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瑜听这话也没说什么,的确年轻小伙子,没必要头疼脑热都往医院跑,她儿子发烧,她都不给吃药的,猛灌水,多灌几杯发发汗,基本上就好了,如果还不好,再去医院也不迟。
郑之南洗漱完换好衣服出去,林宵刚好端着水走进来,看到他,让他把水全部喝了,还用命令的语气说今天必须喝够八杯水。
“不,这周都必须每天喝够八杯水,不然就别想出门了。”林宵上次带郑之南出去买东西,看到他见许多东西都很新鲜,想必是记忆太久远,有些记不清,所以看什么都细细打量,连女性用品都傻乎乎的站在那里看半天,跟个刚进城的二愣子似的。
林瑜端着菜从厨房里出来,听到林宵这么说,帮郑之南教训他道:“关心南南就关心南南,语气那么凶干什么?”说着走过去拉着郑之南去入座,告诉他,“你可别被他给唬住了,也就是欺负你年轻,不用太怕他。”
“谢谢姐姐。”
“别客气,你先吃,咱们不用等他。”
郑之南端着碗,露出个腼腆的笑容,这个笑容是林宵来的时候教他的,让他就这么对林瑜和林瑜的老公还有儿子这么小,反正不让多嘴。
吃了中午饭,林宵领着郑之南回家。
因为这两天没什么事儿,林宵想着也得让郑之南有个念头,乖乖喝水是不是。
“你这几天都多多的喝水,等你好全了,我带你去看电影,看电影还记得吗?知道是个什么情况吗?不是对着平板看,是去电影院看。”
郑之南如实道:“有些印象。”
“嗯,那你这几天就好好喝水,不然就买很苦的药为你。”
郑之南下意识道:“我不怕吃药的。”
林宵听到这话,嗤笑出声,觉得郑之南只是在故作坚强,没准这会儿已经小心脏砰砰砰的狂跳,他可还记得清清楚楚这家伙有多畏惧吃药。
“行行行,你不怕吃药,但还是要多喝水。”
第274章
虽然林宵有时候说话凶了点, 可能是对他还留存着“小偷”的印象, 导致了这么一个后遗症, 但郑之南能感觉到林宵的柔软和温柔, 虽然这份柔软被凶巴巴的外表所掩盖,但从他发烧,而林宵不眠不休到很晚才躺下就知道。
其实郑之南并不知道林宵不眠不休的照顾他,他是推断的。
因为林宵是个生活极其有规律的人, 就算是放假也不怎么睡懒觉, 早上七点准时醒来。
但是那天中午他看到和他一样睡到中午12点的林宵, 加上他嘟嘟囔囔的嘱咐, 还有林瑜的话,想出来了一个大概。
不是昨夜累极了,是不可能睡到那么晚才起来。
郑之南认识他这么久, 林宵唯一起来晚的那一次, 也才睡到10点,而那天, 他足睡到了12点多才被叫醒, 仿佛没人叫他, 他还可以再继续睡一会儿。
这份照顾,郑之南记在心里。
他本就对林宵有一份好感,这份好感并不关情爱,只是单纯的觉得林宵是个不错的人, 很正, 正气的同时多了一抹圆滑, 却并不油腻。
有句话叫成熟而不世故,大概就是形容现在的林宵给他的感觉。
郑之南自在深林里破壳出生,有记忆以来,他渴望的情感,是鸟父母没办法给予的,他们也没办法真正的交流,成年后,鸟父母与他分开,他独自生活。
在没有接触俗世时,也觉得自己的生活虽然有些寂寥,却并不觉得太过孤独,寂寥只是有时候会产生的情绪。
但他清晰的感觉到自己是渴望情感的。
当被人照顾,温柔对待的时候,心里空落落的地方就被温暖的东西包裹住了。
这种感觉很舒服,郑之南甚至傻傻的觉得,要是再生一次病就好了,就能又一次感觉到被细心的照顾,有人在耳边温柔的低语。
那是群居动物的人类都无法摒弃的渴望。
就算他现在是一只本来无忧无虑的鸟,也无法摆脱灵魂深处,想要得到一份感情的心。
郑之南在渴望感情。
他作为一只鸟,从未对任何一只鸟有过想要共度此生的念头,他对着他的族群,就像是个看客。
然而当他变成人,融入到人类的世界,才觉得事事都舒服自在,这就是他想要的感觉。
他喜欢这样与人类生活在一起。
虽然还有许多事情不明白,但他在学习中。
当林瑜亲切地打电话给他,仍将他误认为是弟弟的男友时,郑之南第一次有了主动应承的情绪,没有一点点的冷漠。
很自然的叫着姐姐,应下周末聚餐的邀约。
挂了电话,郑之南用平板上的微信给独自在工作室的林宵发信息,告诉他姐姐说周六去她家里聚餐。
郑之南接电话的手机是林宵的旧手机,郑之南第一次去林瑜家里之前,林宵给他的。
他说担心姐姐要跟她互换手机号方便联系,就拿上了。
虽然林瑜当时存号码的时候发现,郑之南现在用的号是弟弟以前的旧号,并没说什么,只觉得两个人感情深吧。
为了感谢林宵那天照顾他,郑之南和林宵回来后的这几天,天天给林宵做饭吃,自从知道了怎么去超市,很自觉的自己去抽屉里拿钞票去超市买生活用品,水果蔬菜肉,各种大展厨艺。
把林宵这肚子给喂的再也吃不下去外卖,林宵独自一个人的时候,更多的时候是吃外卖,或者自己吃点素食,比如说煮碗面,煮个水饺。
但是自从郑之南的出现,他一个人的家终于有了个家的模样。
其实林宵自己也会做饭,只是他一个人的时候懒得做,随随便便煮个面就对付过去了。
林宵也不是什么都不做就等着吃,偶尔也会打打下手,甚至休息的时候也会主动做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