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4章:守护剑灵:这是我最后的“招式”!(2 / 2)

『孩子,快来。』

一道略显苍老的声音从神社的更深处传出。

坚盾剑怪动作一僵,随即向后方飞去,李想慢步跟在其身后。

枫树围绕的神龛之中,一把无比巨大的坚盾剑怪睁着金色的眼瞳,直视着来访的二者。

『好久不见,孩子,只是过了那么一段时间,你们的变化竟让我如此讶异。』

“对人类来说已经不算短了剑灵大人。”

李想轻声回道。

『哈哈哈,好像是这样……小瞳,我的力量有帮到你么?』

守护剑灵慈祥地看着坚盾剑怪。

原本还比较机灵的后者在长辈面前智商直线下降,从一名宝可梦棋手变成了爱撒娇的十岁小妹妹。

昨天还那么淡定呢。

李想侧过了头,只觉得世风日下。

两把剑的叙旧时间并不长,或许跟它们后来逐渐开始意识流交谈也有一定的关系。

『……你能够这么开心,我也就真的放下心了。』

守护剑灵结束了与坚盾剑怪的谈话,又看向李想,『把它交给你,果然是我做过最正确的选择。』

“您过誉了。”

『哈哈哈,我就喜欢你一本正经的谦虚话……不过,小瞳的实力确实差不多了。这份礼物也该给出去了。』

它对坚盾剑怪伸出了绸缎手,将其裹得像个粽子一样,只露出那枚金灿灿的眼睛。

“?”

坚盾剑怪明显有些搞不懂眼下的情况。

好在也不需要解释,很快这家伙就明白了老祖宗在做什么,以及它身上出现的变化。

李想始终保持缄默,波导视觉却时刻开启,观望着坚盾剑怪体内的变化。

少倾。

一股幽紫色的力量陡然膨胀。

守护剑灵骤然撤去两条绸缎手,显露出坚盾剑怪雪亮的剑身,霎时间,这家伙的体型放大了三四倍,从一把一人高的长剑变成了一栋二层小楼的高度!

只比守护剑灵大了两圈!

『我的特殊力量,不知道该不该这么称呼。庞大虽然不一定代表强大,但至少在某些方面一定是有所增强的。』

守护剑灵似乎很满意自己的杰作。

李想昂着头,与巨大的坚盾剑怪对视,后者眼神无比慌乱、紧张,他不由得脱口而出,“你这样以后怎么下棋?”

“——”

巨大坚盾剑怪动作一滞,恼怒地将视线投下来,“笨蛋!”

一声大喊,它的体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小,很快便恢复到了正常的模样,它也为之松了口气。

那么大确实不方便下棋呢——

嗯?

坚盾剑怪眉头皱起,又冲李想骂道:“笨蛋!”

那是下不下棋的事情吗?要是它变不回来,以后谁睡床头、床边?谁做你的脚下仙剑?谁来给你当背后的盾牌?

莫名其妙被骂两次的李想有点摸不着头脑。

『回去试试吧,这份新的力量,会让你们感到满意的。』

守护剑灵乐呵呵地看着他们,下了逐客令。

李想和坚盾剑怪只得离开。

走到神社门口时,又年长许多的岛崎正男抽着烟,穿着人字拖慢吞吞走上来了。

“呜?你们什么时候到的?”

“一早,已经和剑灵大人说完话了,您怎么不在神社里面?”

“刚刚吃完饭出来。”岛崎爽快地笑了笑,“几年前天眷遇到了内子,就成家了。”

“恭喜。”

“多谢多谢。”

简单寒暄了几句,两人就此分开。

李想马不停蹄地回到了俱乐部,第一时间钻进刚建好的对战场地,对守护剑灵的馈赠开始研究。

巨大化?

记得三重村的古老传说里,守护剑灵本来没有如今这么大,是变大了以后对敌人发起的攻击。

换言之坚盾剑怪得到的应该是这股神奇力量。

说实话,除却极巨化这种特殊功能,他第一次在普通宝可梦身上见到变大的力量。

之前是雷吉奇卡斯,它由一个二层楼高的小巨人,变成了头顶天、脚踏地的超级巨人,和巨型虚无阴影肉搏。

普通宝可梦也能掌握巨大化么?

事实胜於雄辩,尽管坚盾剑怪没能长到雷吉奇卡斯当初的高度,身量也不如极巨化,但它变得却是实打实的。

李想不由得好奇巨大化带来的增益——

简单思索,权衡利弊之下,他决定按照最高规格测试一次。

坚盾剑怪也同意了。

而当它化作金灿灿的巨剑,本体连同剑气超过20米时,轰然坠下的光波和不断震动的壁障足以证明招式的威能!

“提升了两倍?”

他挑起眉头,看向手中缩小的坚盾剑怪,不知为何只觉得他们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了。

共鸣?

应该要不了多久。

家中要说陪伴他时间最长的,既不是炽焰咆哮虎,也不是别的哪只,是坚盾剑怪。

这家伙每晚都会出现在他的床头,多年如一日,他们没理由会无法共鸣。

“尚不稳定,但多加练习说不定能用在天王赛上。”

李想思忖了一下,决定接下来这些日子在坚盾剑怪身上多花点功夫。

但没过多久,又一件事找上了他。

“正式订婚?伴郎?倒是没什么问题。”

李想拿着手机,对面是即将带领队伍参加夏季赛的宋桀,“好的好的我知道了。”

由於宋桀他哥和叶慕他姐都是大忙人,所以去年就说要订的婚不得以拖到了今年, 而且是在招生季的捌分月。

他问过吕姝,吕姝自然也是要去的,尽管并非伴娘,但作为男方的家属亲友团,必不可能错过。

“订婚只有三天,结束后能和我一起去招生中心!”

吕小姐事业心太恐怖,几近疯魔了。

於是。

时间来到八月份,订婚日。

李想头一次穿西装, 奉献给了宋桀的哥哥。

“你可别把我哥风头都给抢走了。”白发的俊气青年一边帮他整理领结,一边说道。

“那你就不应该邀请我做伴郎,这种事情又不是我能阻止的,再说你的吸睛指数也不少啊,你说是吧叶慕。”

李想转过头,对正在对付褶皱的叶慕说道。

“所以我觉得给你俩画个小丑装,应该很合适。”

后者指了指旁边的化妆盒。

作为弟弟,看着姐姐出嫁叶慕是有伤心过的,但其实也慢慢适应了,因为知道宋燊是他姐姐的良人,这份姻缘很难得。

时至如今剩下的情感只有祝福和喜悦。